新华社北京12月30日电国家卫健委等10个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紧密联系的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推进城乡、乡镇、县乡、农村融合,大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指导意见》提出,根据所属地、服务人群和现有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建立以县级医院为主导,其他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成的县级医疗共同体。 牵头医院一般为非营利性综合医院或二级以上中医院。
推进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是深化医改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我国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总体上有所提高,但部分地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与民众对就近“看好病”的期待还存在差距。
据国家卫健委基层卫生司相关负责人介绍,紧密的县级医疗共同体是对县域医疗卫生资源的系统性重塑,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围绕“县级强、 在乡一级积极、在村一级稳定、上下联动、信息沟通“,推动实现市县普病、基层日病。
根据指导意见,二**医院要通过专家派遣、专家共建、临床教学等方式,提升县级医疗共同体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牵头医院要常年派临床和管理人员到乡(街道)帮助解决基层问题,为农村开展巡回医疗。 将符合条件的公立村卫生室逐步转变为乡镇卫生院延伸的村级医疗服务点,实行行政、人事、业务、药品、财务、绩效等统一管理。
《指导意见》还从促进资源服务共享、提升重大疫情应对和医疗应急处置能力、拓展家庭医生合同服务、创新医防结合服务、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五个方面对提升县级医疗社区整体服务能力提出了具体要求。 其中,要求协调建立全县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图诊断、病理诊断、消毒等5个资源共享中心,协调建立全县肿瘤防治、慢病管理、微创介入、麻醉及疼痛诊疗等五大临床服务中心。 和重症监护。
《指导意见》要求,2024年6月底前,在省级层面全面推进紧密的县级医疗共同体建设。 到2024年底,紧密联系的县级医疗共同体基本实现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