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己知彼,知己无知,就是智慧。
《法律的悖论》罗翔。
对于这些悖论,罗翔的态度是:“我无法为这些悖论提供答案,我只能呈现思维过程。 我希望在这个思考和思考的过程中,能够锻炼自己的思维,认识到理性的局限性,摆脱刺猬式的思维随意性,接受狐狸式的多样性和宽容。 “当每个问题只有一个答案时,答案的正确性总是值得怀疑的。 “不要把非边际的价值附加到你所看重的东西上,要学会接受对立观点的相对合理性。”
罗翔,2024年出生于湖南省雷阳市,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刑法研究所所长。 中南大学兼职教授。 罗翔是普法中的“小丑”,刑法上的“小王子”,被誉为“哔哩哔哩男神”。 罗翔法律素养深厚,认知水平非凡,人情博大。 “用良心来控制所学,不要因为所学而蒙蔽良心”,这就是罗翔。 更难得的是,他讲课,气质真实,性格开朗,幽默风趣,形象生动,能把法律讲得“相声”“笑话”;“理性,不失温度;感性,不失高度”。 “法律是他的**,真理是他的盔甲。 罗翔说,是“法治之光”,其背后的本质是“思想之光”。 与其说是法学知识的普及,不如说罗翔是法学思想的启蒙。
《法律的悖论》是云南人民出版社2024年出版的一本书,罗翔通过对法律中14种经典对立案例的深入分析,罗翔巧妙地辨别了法律中的盲点,揭示了法治的内核,引导读者**思考法律中的悖论。 《法律的悖论》不仅会吸引那些对法律领域充满热情的人,而且还会为广大读者带来一种全新的思维方式。 本书不仅是丰富的法律知识来源,也是培养批判性思维和接受不同观点的重要工具。 该书谴责奉贤案“不及物为民”,“婚刑7年,买活人做妻只有3年,实在不合理”,并坦言法律“确实需要调整”。
网络欺凌是“将错误归咎于他人的道德平衡”。 在虚无主义盛行的时代,他说:“人生不可能毫无意义,当你认为没有'意义'时,就一定有相应的'意义'。 “不想辛苦,听他说'一个理性的成年人有权利选择被浪费,他可以放弃所有的福利。
法律讲的是感情吗?
*只是为了犯罪,还是为了犯罪**?
自愿杀人是犯罪吗?
买尸体阴婚判7年,买活人做妻只有3年
罢工向老板要钱,是一种勒索吗?
投降是自愿投降吗?
如果不关心名誉,名誉权还会受到侵犯吗?
为什么人可以被杀却不被杀?
只有限制自由,才能保障自由?
你已经有了这个悖论的答案吗?
开始计划我的 202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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