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晚,周海美工作室微博发表声明,确认香港著名明星周海美女士已于12月11日因病去世,享年57岁。
讣告发布后不久,周海美的疑似电子病历被网上拍摄,详细记录了周海美在北京市顺义区一家医院的医疗信息,13日,涉事医院宣传部的一名工作人员向**证实了病历的真实性。
随后,此事迅速引发各大网络平台热议,并继续霸占热搜前几名。 北京市顺义区卫健委在关注相关情况后立即发表声明:业务部门正在处理此事,调查开展后将第一时间公布结果。
13日晚间,据新京报报道,医院已发现两名涉案泄露病历人员并移交,其中一人为医院员工,另一人为该员工的朋友。 目前,涉事员工已被停职,医院正在等待进一步调查的结果。
就在昨天14日上午,平安北京顺义通报:公安局查处一起泄露他人隐私案件。 经调查,12月11日,傅某某(男,36岁)利用在顺义区某医院工作之机,将患者个人病历拍照发至微信群炫耀,导致信息传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顺义市公安局已依法对傅某某进行处罚行政拘留。
这次的原因”。周海梅案泄密这引起了网友的广泛谴责,不仅因为周海美女士作为公众人物具有很大的影响力,还因为在周海梅女士刚刚去世时,个别医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周海妹生前最不愿意透露的病情被披露,完全违背了她的意愿这是对死者的极大不尊重!
俗话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如果周海梅女士认识自己的话”。最不愿意透露有关疾病的信息“它被泄露出去了,被数千万人看到那将是多么大的打击!普通人格外在意自己的隐私,更何况是聚光灯下的明星
不得不说,明星的病历被泄露了,而这些事情并不是两个案例放在一起,最容易泄露的人恰恰是医护人员。
2024年底,乐佳他在参加综艺节目时受伤被送往医院治疗,手术报告和入院病历被贴在网络上,涉及的隐私问题害羞尴尬,网络上的讨论来来去去。
2024年谢霆锋他在拍摄综艺节目时受伤,他的病历和X光片被上传到网上,随后经理发文谴责发布者侵犯隐私。
八月 9, 2018林更新他去北京的一家医院做鼻中隔手术。 随后,他的麻醉安排和住院病历被晒到网上,涵盖了他的个人信息(年龄、住址、主诉史),而这些内容往往是明星们最在意的隐私!
2024年10月,歌手林俊杰在江苏镇江举办演唱会,因身体不适到医院就医。 当天下午,医疗信息被泄露。 还有一个**显示医院的医务人员轮流躺在他用过的床上。 医院随后宣布,涉案11人受到相应处理,停职半年多。
这个案子很特殊,因为患者的身份是明星,而且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泄露患者隐私的医护人员被行政拘留,这是首例公开报道的泄露患者隐私被拘留的案件。 可能会有一系列影响职业的处罚,例如暂停和吊销医疗执照。
因为泄露的是病历,所以一些医生出示了这些病历深切关注跟深深的困惑如果这次事件的主角不是明星,而只是一个普通的病人,那么他们的病历被公开后,又会受到怎样的惩罚呢?处罚的轻重是否与公众人物的影响力有关?什么是侵犯患者隐私,可以澄清吗?许多公开会议要求医生持有病人的病历供公众讨论,这是否算侵犯病人的私隐?
一块石头掀起千浪,因为”。周海梅病历泄露事件医界议论纷纷,大家开始关注病人的病历。
江苏某三级甲等医院消化内科副主任表达了自己的困惑和想法:“我真的很困惑,这件事我们要商量一下。 之所以引起巨大反响,可能是因为周海美是明星,泄露的医护人员的做法是:拍下病历**并发送到微信群。也许他没想到它会产生那么大的影响。 难道只要同样的行为不对社会产生影响,惩罚就会小得多吗?还是不管是明星还是普通人,只要把病历发到微信群里,就会受到拘留、停职的处罚?我真的不明白,有解释吗?因为在每天的晨会上,我们的医生有时会把病人的病历发到十几人甚至几十人的微信群里,这是不是也泄露了病人的隐私?
这个问题切中要害,切中要害,必须澄清!
四川省成都市某**医院的一位医生也问他的困惑:“凡事都会有先例,会有有先例的指导,之后才会有指导。有必要知道医生能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披露患者病历在医生的工作中极为普遍,如大型学术会议、经验交流等,通过分享患者的基本情况,我们不得不披露患者的病历。 如果参加的是卫星会议,更不可思议的是,一定有上千甚至上万人在线线下观看**,这算不算泄露病人隐私?现在很困惑!关于患者的病历,哪些可以披露,哪些不能公开?!!紧急问题!”
的确,在当今日益紧张的医患关系中,这些关于病历的问题大对大错问题必须回答清楚。 如果不是公众人物,也没什么影响,只是学术讨论,但患者还是拿合法权利来保护自己的隐私问题,这实在是医生界难以忍受,恐怕以后医生很难安心工作。
对此,江西一位医改专家表示:“泄露患者隐私是绝对不允许的,很多法律规定明确规定不得泄露,否则会受到处罚。 例如,学术会议和晨会必须讨论病例,但要详细,只要病例在患者的隐私范围内。 目前,这方面的详细规定还很模糊,如果对患者进行调查,有时会根据渗漏造成的社会影响进行相应的处罚,没有统一的标准。 我推荐在进行学术讨论时,只要将病历公之于众,就要事先征得患者的同意,并根据患者的要求对姓名、年龄等关键信息进行编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13日,关于泄露患者隐私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中国政法大学罗翔教授对此事进行了法律解释。
他认为,毫无疑问,故意泄露患者病历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首先民事责任《民法典》第994条明确规定,如果侵犯了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和身体,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无配偶、子女,父母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死者的名誉、肖像、姓名、荣誉称号等权利不会随着死亡而完全消失,而是可以由其近亲属维护,这不仅是对死者的尊重,也是对生者利益的保护。
然后是行政责任《医师法》第56条、《*条例》第31条规定,医师或者**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泄露患者隐私或者个人信息的,将受到县级以上卫生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暂停执业活动甚至吊销执业证书等行政处罚。 从这一规定中,还必须明确“在学术会议上披露的患者病历”是否被视为???泄露患者隐私
上述法律法规保障了医疗秩序的良好,保障了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罗翔“我个人的肤浅观点是,这里提到的病人不应该局限于那些活着的人。 即使认为患者不包括死者,那么《医师法》第58条也规定,“严重违反医师职业道德和医德,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由省级以上人民**卫生主管部门吊销该医师的执业证书或者责令其停止违法执业活动, 五年内甚至终身禁止从事医疗卫生服务或者临床医学研究。”
然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是一个模糊的概念,如何定义它也是一个问题。
至于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或者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可以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个人健康和生理信息自然属于敏感信息,非法获取、**或提供500条以上健康生理信息是犯罪行为。
此外,今年9月,国家卫健委印发了《患者安全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4年)》。重点放在确保诊疗信息安全上。《行动计划》要求提高信息安全的重视程度,对医疗机构内部信息系统采取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措施,防止数据泄露、损坏和丢失,严禁任何人未经授权向他人或其他机构提供患者诊疗信息。
保护患者的隐私是每个医院工作人员的责任,但现在,患者的隐私做得还不是很好如果您因学术交流而必须披露患者的病历,请先征得患者的同意那些利用职务之便故意泄露患者隐私的人,必将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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