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作为一种创新的电商模式形式,将传统购物方式与线上直播相结合,随时随地展示和销售真品。 这种形式的促销和沟通不仅提高了消费者的购买欲望,也为商家创造了更多的销售机会。 央视财经报道称,预计2024年中国直播电商总交易量为3约5万亿元,同比增长48%。 预计2024年总交易额将超过4万亿元。 可以看出,网络直播已经成为一股不可忽视的数字经济力量,要想继续健康发展,就必须加强立法规范,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保障行业健康发展。
据商务部电子商务司负责人介绍,2024年前三季度,直播电商等新业态发展强劲。 企业自播比例提升至近一半,店铺播、工厂播、行走播等新场景拓展,老字号通过直播触达互联网,拓展营销渠道。 此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应用也让线上直播更加智能化、个性化。 例如,通过大数据分析,主播可以根据受众的喜好推荐合适的产品;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可实现实时翻译、智能客服等功能,提升消费者的购物体验。
当然,凡事都有两面性,网络直播的发展也伴随着一些问题。 央视评论称,“直播应该走出野蛮增长的状态”。 《人民财经评论》也说,“直播带货,不要歪扭扭地读好经。“一些主播为了追求销量,不惜夸大产品的效果,甚至制造虚假宣传。 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还影响了整个行业的信誉。 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网络直播销售的监管,规范主播的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 直播间绝对不是法律之外的地方。 《广告法》《电子商务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均适用于网络直播。 《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性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加强对网络直播营利性规范性指导,新修订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将通过互联网直播推广商品或服务的商业广告纳入管理范围。 只有建立直播规则,才能为直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52期《中国互联网网络发展统计报告》显示,截至今年6月,我国网络直播用户数达7家65亿人,其中电商直播用户规模为5人26亿人,可见直播仍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 同时,今年3月,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涉及直播的消费纠纷审理报告》,其中提到交易主体难以识别,维权成本增加。 从消费者保护的角度来看,这需要互联网平台企业和广大网民的积极参与,只有凝聚各方智慧,凝聚各方力量,形成最大共识,才能引导直播运营规范化,为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助力。 作为消费者,也要理性消费,避免陷入直播、冲动下单的套路,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注意及时保存订单信息、交易快照、直播等证据材料,为维权做好前期准备。
直观、互动、便捷是直播的独特优势。 线上直播不仅给消费者带来便利,也给商家带来新的商机。 当然,我们也要看到存在的问题,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让网络直播真正实现各方共赢。
来源:京初网(湖北**网)。
作者:韩傲(武汉经济开发区)。
责任编辑:王淑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