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的天空中会有雨,人们的疯狂中会有灾难。
这位女高管在北京,万万没想到,她随便解雇了一个微不足道的下属,居然会引起舆愤!
这位女高管曾肆无忌惮地喊着“触犯了法律,你拿我怎么办”、“我有人在劳动仲裁”,但最终她也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最近轰动一时的事件是“女高管解雇涉嫌违法的男员工”,随着事件的不断升温,人们开始曝光女高管所在公司的内幕。 为避免牵连,公司已展开调查并发表声明。
涉事女高管被处以相应处理:她已被责令停止反省!
这是怎么回事?在职场中,如何保障自己在这样的情况下的权益?
据《齐鲁晚报》1月6日报道,北京某公司一名女高管违反解除劳动合同规定,与男员工发生争执。
然而,当网友们看到相关的**时,却抑制不住自己的怒火,甚至开始质疑她到底是什么背景,才会如此嚣张?
根据网上谣言**,一名女高管和一名男员工正在争吵。 虽然只有一分钟多一点,却催生了2024年的第一个网络流行语:“你还能控制我的法律吗”。
我已经跟你说过了,我现在要解除合同了,你能控制我吗?试着看看你是否在两年半内找不到工作。
马上收拾东西走,劳动仲裁一审二审,我有人,我慢慢等你,你不想再找工作了。
高管与员工之间的争执已广为人知,一时间仿佛秦始皇来了。 不仅违反了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还大言不惭地声称自己在某处有靠山,如此蔑视中国法律,公开表示自己会触犯法律,谁给了她这样的信心?
她所指的“某人”是谁?
在职场上,这种矛盾非常普遍,因为没有人能保证自己在加入公司后能完全胜任,也没有人能保证自己在工作中不会出现问题。 然而,他竟然有这样的态度,如此嚣张的言论,确实让人难以理解。
即使是最低层的员工,也应该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也应该享有最基本的人权。 即使他们没有很多收入,你也不应该用这样的词来讽刺或嘲笑他们,对吧?
因此,***网友们一上马就表达了自己的相关意见,坐立不安。
这位来自吉林的网友看清了事实:“女高管不是不懂法律,而是明白仲裁时间长,老百姓实在负担不起,公司违法的成本很低,只要赔就行了。 ”
该网友质疑:“你是在公然挑战法律吗?你不是就是不尊重大陆的法律吗?”
她的所作所为让一些人觉得北京人丢脸了,但好在她遇到的人情绪稳定,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如果你不处理这个失控的女人,就会导致无穷无尽的麻烦。
该网友表示,如果女高管得不到处理,男员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就会成为所有员工的悲哀。
在事件引发热议的同时,涉事女子所属的一家科技公司也发文说明,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公司HR女高管Jing与男员工Sun因解除劳动关系发生争执。
由于情绪激动,荆某对大家发表了不当言论,在此诚恳道歉。
Jing已被停职,并开始反思。
孙先生于2024年6月25日加入公司,当时他签署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和保密和竞业禁止协议。 由于工作能力不足,不符合要求,在试用期内未通过。
双方解除劳动关系之日为12月1日,同时支付11月工资和遣散费。
看来他们之间的劳动关系已经和平终止,孙某已经按照规定获得了工资和补偿,而静某也被停职了。 既然如此,为什么还有争议呢?如果不是这场纠纷,孙某又如何维权?
尽管该公司做出了解释,但它未能回答最重要的问题:Jing的背景是什么?为什么会声称有人是幕后黑手?
根据该公司的公开资料,该公司成立于2024年4月,注册资本为1100万美元,执行董事手下还有另外两家公司。
看来这家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芯片开发的合法公司,成立时间不长。 这类公司员工流动率高,劳资纠纷屡见不鲜。 因此,对他们来说,终止实习生的雇佣合同根本不算什么。
谁也没想到孙总会不接受劳动仲裁,而是“网络仲裁”,而这一次景经理真的暴露了不完整。
据网上资料显示,景主任毕业于清华大学,曾在另外两家知名公司任职。 此前,这些公司的员工爆料称她为“灭虫师太”,形容她嚣张跋扈、不羁、高尚、不负责任。
这两家公司的口碑不是很好。 也许他们只是在情绪激动的时候说了一些无伤大雅的话,也许他们敢于谈论它,因为他们有很多经验和名校的背景。 但确切的原因只有他们自己知道。
虽然以上信息来自网络谣言,但其真实性仍值得怀疑。 因此,大家在观察和表达意见时,都应该保持理性和谨慎的态度。
然而,这就提出了一个相关的问题:员工如何确保自己的权利?
许多公司习惯于在试用期结束后的几天内以各种原因解雇员工,因为这样做有很多好处。 首先,试用期员工的工资通常较低,从而以最低的成本获得最高的福利。
要考虑的第二件事是保险。 目前,很多公司以“试用期后上岗”或“业绩达标后上岗”为借口,吸引求职者为公司工作,即使薪资低。 然而,这种做法实际上已经违法了。 对于求职者来说,他们很可能不知道。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入职后30天内为劳动者缴纳保险费;也就是说,无论员工是否处于试用期,只要员工已经工作了一个月,就应该申请保险。
如果公司违反相关规定,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赔偿。
然而,如今大多数求职者都不了解法律,雇主利用漏洞“卖淫”实习生。
在实习期结束之前,出于各种原因解雇实习生是避免保险责任和实现实习生价值最大化的可靠方法。
因此,孙先生在这次事件中面临的情况是,他被告知在公司工作半年后无法正式成为正规军。 对于辛苦工作了半年的孙先生来说,情况更糟,他不得不在年底前找到一份新工作,完成新的实习。
据一位北京律师介绍,从理论上讲,用人单位可以在试用期内随时终止雇佣关系。 然而,许多雇主在这方面存在缺陷,即未能提供证据证明雇员不符合就业要求。 如果不能提供此类证据,那么裁员也将构成犯罪。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首先在录用前明确告知录用条件,即员工能够获得正式职位的条件,如需要达到多少绩效需要扩展多少客户等。
在确定员工未能完成任务时,应明确定义拒绝的标准和比例要求,而不是由人力资源部门一句话否决。 应给出合理的解释,并应给出支持该决定的理由。
在找工作之前,作为求职者,我们要熟悉各项法律,并做好打卡记录、工作期间的工作**等相关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有效保障自己的权益。
在这次事件中,实习生孙先生显然对自己的待遇不满意,于是找了HR理论,没想到对方会说出“违法,上面有人”之类的话。
孙先生两年半找不到工作,被她嘲笑,不得不陪她一起做劳动仲裁。 从她的语气来看,她似乎经常打这样的官司,但不确定是否有人胜诉。
大家应该明白,就算你卷入了这种官司,也可以一边打官司一边找工作,只要参加**时间就行了。
所以,这也说明,当我们遇到这么强大的公司时,我们不必害怕,我们只需要保存证据,提起劳动仲裁,相信法律一定会为我们伸张正义。
你对这个问题有什么看法?周围有类似的案例吗?欢迎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