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装汽车是指违反国家有关汽车生产规定,擅自用零部件组装的汽车。 组装车普遍存在质量差、成本高等问题,大多不符合安全检验和运行技术标准,有的还因装配技术问题造成事故。 因此,组装汽车是国家禁止的行为。
网友咨询:
组装的汽车发生交通事故时谁负责赔偿
律师答:
组装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责任标准:组装好的或者报废的机动车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没收组装好的机动车,强制报废,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律师补充道:
人身**是指机动车交通事故中,因侵犯被侵权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而造成的损害。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餐费补贴等合理费用,以及因失业而造成的收入损失。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用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修理损坏车辆的费用、车辆内所载物品的损失、抢救车辆的费用;
2)因车辆灭失或无法修复,车辆的重置费用相当于交通事故发生时损坏车辆的价值;
3)依法从事货物运输、客运等经营活动的车辆不能从事相应经营活动而造成的合理停工损失;
4)非商用车因无法继续使用而更换首具工具的合理费用。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14条。
机动车装配或者达到报废标准,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坏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
在道路上驾驶组装好的机动车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没收并强制报废。
驾驶人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在交通事故中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第三人责任强制责任保险的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按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过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双方有过错的,按各自过错按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无过错的,机动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的驾驶员或行人有过错;
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当事人的责任;机动车当事人无过错的,承担赔偿责任的百分之十以下。 非机动车驾驶员或者行人故意与机动车相撞造成交通事故损失的,机动车当事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唐甜甜律师简介
该团队接手案件,每个案件都有高级首席律师和首席律师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