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将主要以传播领域的标准必要专利强度分析为例,简化标准必要专利数量的统计方法和必要性判断方法,以期为相关从业人员和争议当事人提供参考。作者 |吴子庆、贾洪鹏,北京市刘申律师事务所.
编辑 |布鲁斯。
标准必要专利(SEP)是指由标准化组织(如ISO、ISO、ITU、IEC、IEEE、区域标准化组织ETSI和CEN Cenelec等)制定的特定技术标准(如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必须使用的专利以及国家标准化组织ANSI和BSI[1])。各标准化组织对成员在加入组织或参与标准制定过程中公开信息和许可其专利技术的要求各不相同,但大多数标准化组织要求成员及时公开其专利信息,并要求基于FRAND RAND原则进行许可。 然而,标准化组织通常不会审查这些专利的必要性(即它们与标准的对应关系)。
随着标准化技术在世界范围内的推广和实施,符合一定标准(或被声明符合标准)的标准必要专利的数量也变得非常庞大。 例如,在移动通信行业截至 2022 年 6 月,全球已申报超过 210,000 个 5G 标准必要专利[2]。因此,在标准实施过程中,确定某个标准必要专利权利人拥有多少个标准必要专利和标准必要专利族,哪些专利属于真正符合标准的标准必要专利,往往成为标准必要专利权利人与标准实施者在FRAND RAND许可谈判时争议的焦点因此,双方都不得不诉诸仲裁机构或法院来解决争议。本文将主要以传播领域的标准必要专利强度分析为例,简化标准必要专利数量的统计方法和必要性判断方法,以期为相关从业人员和争议当事人提供参考。
1.通信领域的SEP强度分析
1.1 基于对ETSI特别报告的分析
通信标准的制定一般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信联盟(ITU)等国际组织或国家标准化组织负责。 作为全球最大、最重要的国际通信标准组织,3GPP(第三代合作伙伴计划)联合了七个电信标准制定组织(ARIB、ATIS、CCSA、ETSI、TSDSI、TTA)TTC)为移动通信系统制定各种技术标准和规范,以确保来自不同制造商的设备和系统能够兼容和互操作。ETSI作为3GPP的主要组织,负责协调3GPP的活动,并承担秘书处的职责,提供3GPP协议的管理和组织框架,并开展日常的3GPP维护工作。
根据ETSI的知识产权政策,ETSI要求其成员“如果ETSI成员在提出或制定标准期间发现任何可能需要的专利,请立即通知总干事”[3]。 这里的关键是“潜在必要专利”,而不是“真正必要专利”。 另外ETSI不审查这些专利的必要性。其结果是,每个成员都试图向ETSI申报其认为“潜在必要”的专利作为标准必要专利,从而造成事实上的“过度申报”现象,以及一些并非真正必要的专利可能被宣布为必要专利。
“超申报”现象可以说是不可避免的,主要原因如下:1)会员一般申报较早,因此申报了大量专利申请,但这些专利申请可能在审查过程中缩小或修改,不再符合标准,或者可能被驳回而无法成为标准必要专利;2)随着标准的演进由于标准的修订,原来是标准必要专利的,将不再成为标准必要专利。
除“过度申报”现象外,还存在“重复申报”现象,主要原因包括以下几个原因:1)同一专利因专利权人变更,由不同专利权人先后申报;2)同一专利族中的不同专利分别申报;3)同一专利因自身权利要求内容的变更或所涉标准的变更而重新申报。
由于存在过多的声明和重复的声明SEP权利人和SEP实施人在谈判FRAND许可时,不可避免地必须分析SEP专利权人拥有的SEP数量及其必要性。
考虑到ETSI维护所有已申报的专利,并提供了一个知识产权数据库,允许公众访问已被宣布为对ETSI和3GPP标准至关重要或可能至关重要的专利公众可以使用该数据库或ETSI与欧洲专利局专利数据库“espacenet”扩展的特别报告中的原始声明文件。针对声明文件或专项报告中所载的专利信息,分析标准必要专利的强度。
以下是使用ETSI为特定日期维护的特殊报告执行SEP强度分析的过程示例。 分析过程仅以该日期的具体专项报告为例。 本例中的数据和分析结果不适用于其他领域,但所使用的方法在某种程度上是通用的。
第 1 步:数据收集
ETSI的特别报告本身旨在提供有关技术与标准之间关系的信息因此,它提供了所有知识产权声明中所包含要素之间关系的统计概述,以及声明的汇总细节。作者** ETSI最新更新的专项报告(更新于2024年3月13日),共收录4,244,359条专利数据,其中每项专利数据录入包括专利公开号、专利权人、专利家族ID(用于识别家族)、申报日期、申报标准、项目组等信息。
第 2 步:数据清理和标准化
由于上述重复声明的原因,特别报告中存在明显重复的专利及其同族。 此外,可能存在声明不完整的情况,使得无法确定权利要求条目的确切专利号,扩大其家族或在ESTI特别报告中确定其专利权人。此外,为了使分析更具可读性,有必要对权利要求数据进行标准化:例如,将属于同一组但以不同申请人名称申请专利的相关权利要求主体规范化为一个名称。
为此,数据处理的第一步是清理和标准化报表中的数据。 例如,排除专利信息缺失或不正确的权利要求,从而无法识别其专利信息。 例如,对于同一专利,在按申报日期合并多个申报涉及的标准和项目组的基础上,只能保留一条专利数据剩余的重复条目可以删除。
笔者对上述4244359条专利数据进行了数据清洗,剔除专利信息缺失的条目,筛选出上述特定日期申报为5G的专利,可获得1244630条专利数据,并进一步对同一专利条目进行去重处理,得到209688条专利数据,对应209688条专利。
第 3 步:专利家族
在电信领域,FRAND许可的一般做法是以一个组合为基础,在全球范围内或多个国家进行许可,因此有必要统计标准必要专利权利人拥有的专利族,判断专利族成员的必要性。
根据ETSI的知识产权政策如果专利家族成员及时申报,则该专利家族的所有当前或未来成员均被视为已申报,但ETSI仍允许成员自愿提供有关该专利家族其他成员的信息。在这里,“专利族”(或简称为“专利族”)被定义为至少具有一项公共优先权的文件,包括优先权文件本身。 这里的“文件”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及其申请。 因此,在ETSI特别报告中,它扩大了已声明专利的家族,并为所有已声明的专利分配了一个家族ID。
为此,所有专利条目都可以根据专项报告中的家族编号进行分组,从上述209个家族中可以得到53,670个5G家族688项5G专利数据。
第 4 步:查询并确认同族专利的法律状态
专利的“法律地位”可以概括为三种状态:已授权和有效、正在申请和无效。 同族专利的法律地位比专利更复杂,至今尚无统一的定义。 “有效专利家族”通常被定义为专利家族的成员之一,其法律地位被授予并仍然有效。 在FRAND Rand许可谈判中,有时谈判各方会对专利家族是否包括特定国家或地区(例如,中国、美国、欧洲、日本和韩国,即中国、美国、欧洲、日本和韩国)有疑问。或者只有中国、美国和欧洲)更感兴趣。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定义特定的有效系列,例如“IP 5 局有效系列”或“中国-美国-欧洲有效系列”。
为简单起见,我们以“中美欧洲家族”为例,在中国、美国和欧洲中至少有一家拥有专利家族进行统计分析。 这样,“中国、美国和欧洲的有效家族”可以定义为在中国专利局、美国专利局或欧洲专利局的至少一个局中至少有一个专利成员被授予并维护的专利家族。 相应地,如果感兴趣的专利家族只是与5G技术相关的专利家族,那么“5G中国、美国“和欧洲有效家族”可以相应地定义为具有至少一个5G相关专利成员的专利家族,该专利家族已在中国专利局、美国专利局和欧洲专利局的至少一个主管局获得授权和维护。
根据对专利数据库中209,688个5G专利条目的批量检索,53,670个5G专利族中,有42,768个在中国专利局、美国专利局和欧洲专利局中至少有一个拥有专利族,即有42,768个5G“中美欧洲家族”。 在42,768个5G EU中,有32,195个在中国专利局、美国专利局和欧洲专利局拥有至少一个授权专利家族,即有32,195个5G EU-EU有效家族。 根据标准化的专利权人数据可以列出每个专利权人拥有的5G有效家庭数量,中国、美国和欧洲以及所有其他持有人的前5个5G有效家庭的分布如下表1所示(下表中的数据仅供示例使用,并非真实数据)。
表1 基于ETSI专项报告的5G、中国、美国和欧洲有效家庭数量统计
根据本次数据分析结果,前15家公司占中国、美国和欧洲所有5G有效家庭的近90%,前5家公司份额超过50%。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关于每个专利权人的专利族数的统计是根据声明文件的时间顺序从最近到最远确定的,即如果同一专利权人由不同的专利权人提出权利要求,则该专利权人应以最新的声明归属于专利权人。然而,实际情况要复杂得多。 在专利家族转让的情况下,部分受让人不去ETSI重新申报,这将导致相关专利家族在统计时仍归属于原专利权人作为转让人。 在多次转让同族专利的情况下,情况会更加复杂。 此外,部分同族专利在转让时只披露了转让同族的部分成员,这也给专利同族归属的认定带来了一些分歧。 因此,在真正的FRAND RAND许可谈判或诉讼过程中标准必要专利数量的清单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到多种因素(如专利转让、无效和过期专利的处理等),特别是对于谈判和诉讼双方拥有的标准必要专利数量的确认,以及最新的专利转让应仔细核实,以获得确切的专利族数量。
第 5 步:必要性分析
如前所述,ETSI不审查声明的SEP必要性。 根据ETSI知识产权政策对必要性的定义,适用于知识产权的“必要性”是指由于技术原因而非商业原因,不可能制造、销售、租赁、以其他方式处置、修理、使用或在不侵犯该知识产权的情况下操作符合标准的设备或工艺,同时考虑到正常技术实践和标准化中普遍可用的技术状态。
如前所述,在电信领域,FRAND许可的一般做法是以专利组合为基础,在全球范围内或多个国家进行许可,因此需要统计标准必要专利权利人拥有的专利族,判断专利族成员的必要性。 在这种情况下,有必要区分专利的标准必要性和专利族的标准必要性。 标准必要专利(即SEP)是指至少有一个与相关标准相对应的权利要求。标准必要专利族可以定义为至少有一个专利成员是标准必要专利的专利族,相应地,5G 标准必要专利族可以定义为中国专利局、美国专利局和欧洲专利局至少有一个有效专利成员是标准必要专利的5G EUSEP族。
在评估单个专利的必要性时,为了将专利技术与标准文本进行比较,需要评估每个专利权利要求中的特征是否局限于特定标准,以及特征是否局限于标准,需要相关领域的技术人员或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律师来完成标准。 因此,它是高度专业化且耗时的费力且昂贵的工作。
在欧盟委员会联合研究中心(JRC)关于标准必要性必要性评估的试点研究中[4],JRC提供了下表2,说明进行必要性评估的时间和成本
表2 联合研究中心统计需求评估费用
根据JRC自身的必要性评估试点实验,由专利审查员、专利代理人、高级工程师和初级工程师组成的28名评估员在监督下,用了1,414个小时完成了205项专利的必要性评估,即平均69. 评估专利的必要性。 此外,JRC发现,必要性本身就是一个二元概念(即专利要么是标准必要专利,要么不是标准必要专利),但对必要性的评估并不是简单的0和1。 从概念上讲,专利要么是必需的,要么是不需要的并且没有一定程度的“必要性”。然而,实际评估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其中可能存在一些灰色地带。
一般来说,当需要分析的SEP相关专利数量较少时,可以逐一分析专利的权利要求是否符合相关技术标准。 这在一些与SEP相关的专利侵权诉讼中更为常见。 例如,在Unwired Planet v Huawei[5]一案中,英国法院认定Unwired Planet的两项专利(EP '744和EP '818)有效且必要,两项专利(EP '287和EP '514)无效,另一项专利(EP '991)的审判被推迟。 英国法院只有在审查相关专利的有效性和必要性的基础上,才会决定FRAND许可费率。
然而当需要分析的标准必要专利数量较多时,对专利权人的专利是否全部为标准必要专利进行全面分析,在经济上变得令人望而却步,无法进行(详见表2中的评估费用)。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对要分析的专利(或专利家族)进行抽样来完成。
例如,在 TCL v在爱立信案[6]中,Selna J在确定标准必要专利总数时,考虑了TCL方面出具的必要性研究报告,以确定整个行业的标准必要专利数量。 该研究使用样本分析来分析整个行业的标准必要专利数量以及包括爱立信在内的前 15 名专利持有人的 SEP 数据。 在这项研究中,TCL的专家整理和分析了ETSI数据库中的权利要求数据,并总结了11,469个专利家族,其中7个通过删除不包含与用户设备 (UE) 相关权利要求的专利家族,获得了 106 个与 UE 相关的专利家族。根据申报标准(2G、3G和4G)代,随机抽取前15名专利权人持有的专利族1 3进行必要性分析,并根据样本分析结果推断出每个专利权人持有的所有专利族和相关世代(如4G)的所有专利族的必要率。
对于抽样分析的结果,可以根据公式在给定的置信水平下计算错误率。 具体来说,当置信水平为 90% 时,绝对错误率 d 的计算公式为:
当置信水平为 95% 时,绝对错误率 d 的计算公式为:
当置信水平为 99% 时绝对错误率 D 的计算公式为:
假设以 3% 的抽样比例对美国和欧洲的 32,195 个 5G 有效家庭进行抽样,则得到的样本量为 966。 假设必要性评估后必要率为40%,则在上式中,n=966,f=3%,p=04、因此计算出的绝对误差限值d如下表3所示
表3 抽样评估误差率计算
从表2可以看出,即使以3%的极小采样率对32,195个5G美国-欧洲有效家庭进行抽样,也可以以较小的错误率实现高度的置信度。
而当样品比较大时,比如上面提到的TCL诉当爱立信的采样率达到1 3时,错误率变小。
在分析SEP专利时评估者需要将权利要求的内容与可能的通信标准(例如,声明的通信标准或根据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的关键词确定的潜在通信标准)进行比对,如果评估者能够与被评估专利的发明人或相关标准技术提案的贡献者进行沟通,则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将得到提高。此外,为了支持分析结果的可重复性,分析人员最好使用权利要求比较表或至少关键文本注释来完整记录分析结果,而不仅仅是给出必要性评估。
1.2 基于IPLYTICS数据库的强度分析
IPLYTICS平台声称可以整合和连接标准必要专利声明、标准文件以及来自全球专利数据库、标准组织和专利池的技术提案,并连续多年发布5G SEP排名。
为此,我们基于IPLYTICS数据库检索了截至2024年8月7日的5G专利,并从中国、美国和欧洲的有效专利家族的角度进行了统计,这些专利家族的定义与上述定义相似。 分析过程仅基于当天的特定搜索。 本例中的数据和分析结果不适用于其他领域,但所使用的方法在某种程度上是通用的。
中国、美国和欧洲排名前5位的5G持有者以及所有其他持有者的分布如下表4所示
表4 基于IPLYTICS的中国、美国和欧洲5G有效家庭数量统计
与表1中的数据相比,本次分析中排名前15位的专利权人存在差异,一方面因为统计数据的差异,其次是因为统计的截止时间不同,数据清洗和族分类、查询效度等过程也不完全相同,所以都是仅基于当日数据的例子,结果不适用于后续情况。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在确定专利权归属时,两个或两个以上专利权人可以共同申请。 在这种情况下,单个专利权人统计的专利数量与专利数量相加的总和将大于实际专利总数,专利数量将占100%以上。 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并考虑到联合申请的比例相对较小专利数量之和是上一节中列出的专利数量之和,用于上述统计。
除了上述逐案分析和抽样方法外,IPLYTICS创始人Tim Pohlmann还提出了一种基于AI模型的必要性评估方法[7],其中使用易于观察的专利特征作为与潜在语义分析结果、第三方前向引用、专利家族规模、发明人、优先权日、 和技术建议。此外,将基于模型的必要性评估方法与逐案分析和抽样分析的评估方法进行了比较,认为在待评估专利数量较少的情况下,逐项专利分析最准确但它具有较大的系统误差(评估者可能偏向于与之有利害关系的专利权人),因此,通过模糊特定专利的专利权人信息,然后将其提供给评估,可能有利于结果的准确性当从较大的专利组合中抽取较小的样本时,抽样分析方法可能不如基于人工智能模型的必要性评估方法具有吸引力。
目前,IPLYTICS平台提供了一个语义必要性评分,该评分使用语义分析来评估专利对于其要求保护的标准是必要的可能性[8],使用权利要求到独立专利标准部分的语义映射来计算必要性评分,数据范围从1到100其中,数值 10 表示相关专利最有可能是该标准所必需的。此外,该平台还集成了七种不同的专利评估指标来评估专利组合,包括技术相关性(TR)、市场覆盖率(MC)、侵略性(RA)、法律广度(LB)、专利范围(SC)、协作(CO)和团队规模(TE)[9]。
在上述欧盟委员会JRC关于标准必要性评估的试点研究中,JRC还研究了必要性评估的自动化。 他们认为,自动化解决方案有可能被用作提高效率和节约资源的辅助工具但是,由于多种原因,它们不能在短期内取代人类的努力:1)标准和专利中的术语和解释取决于上下文,并可能随着技术的发展而变化,使机器难以识别;2)虽然有时专利中的描述与标准中的术语和实际实施方式不同,但专利在实质上可能是标准的必要条件;3)人工智能评估模型需要有足够大的参考数据集进行训练,其中应包括标准必要专利和非标准必要专利,但目前尚不存在此类参考数据集,或者即使部分专利权人拥有此类数据集,也不愿意提供包含非标准必要专利的部分;4)即使存在这样的AI评估模型,也不清楚该专利模型是否会得到专利权人的认可标准实施者、法院等
因此,IPLYTICS平台提供的基于人工智能的必要性评估结果只能作为企业进行一般市场评估或了解行业趋势的参考,如果作为讨价还价的筹码或法庭证据,可能会受到质疑。
1.三、欧盟标准必要专利监管新规草案展望
2023 年 4 月 27 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标准必要专利的法规提案”草案 [CO(2023)232 - 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标准必要专利的法规提案和修订法规 (EU) 2017 1001][10]。根据提案的描述它旨在通过以下方式促进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谈判并降低标准必要专利持有人和实施人的交易成本:(i)更明确谁拥有标准必要专利以及哪些标准必要专利真正重要;(ii)更加明确FRAND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条款和条件,包括提高对价值链许可的认识;(iii)促进标准必要专利的争议解决。 为此,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将设立一个能力中心,负责管理标准必要专利注册事宜和专利必要性检查。 如果草案最终实施,CCC提供的SEP评估结果可能成为中立的权威数据,用于SEP强度分析这无疑将为标准必要专利权利人和实施人在许可谈判中提供更多的参考。
2.其他强度分析方案
除了上面介绍的强度分析方法和途径外,还有几种方法可以获得SEP强度(不仅限于通信领域,还包括汽车领域、图像和编码领域等)。
一种方法是利用运营中的专利池数据。 专利评估通常在构建与标准相关的专利池之前进行,以确定哪些专利是可以放入专利池中的标准必要专利。 因此,与需要由标准组织评估的已申报专利相比,可以使用运营专利池分析专利数据,从而消除评估SEP必要性的需要。 然而运营池数据可能对池成员开放,大多数公众通常只能获得有关专利所涵盖领域、专利总数等的信息,因此很难广泛应用。
另一种方法是根据标准必要专利所属的技术领域确定检索查询,并将检索查询应用于专利数据库,以获得完整的待分析专利包。 在这种情况下,检索查询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决定了要分析的专利组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例如,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CAICT)在2024年发布的《Wi-Fi 6技术蓝皮书报告》[11]就使用这种方法来确定专利集合,具体来说,使用Wi-Fi 6名称关键词、技术分支关键词和 Wi-Fi 6 标准关键字来构建搜索查询根据专利申请主体和发明人的名称进行补充检索,根据专利内容进行去噪。 最后,利用inpadoc家族扩展得到的检索结果,获取Wi-Fi 6专利检索数据。 然后,根据这些检索数据,它执行归位和必要性评估。
3.结论
标准必要专利强度分析作为衡量企业标准必要专利核心技术在相关领域影响力和价值的指标,不仅有助于企业评估专利的标准必要性,还有助于投资者、合作伙伴或竞争对手了解企业的标准必要专利实力、专利布局和技术创新能力从而为公司在投资和商务合作、谈判和诉讼方面的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本文基于目前可获得的特定日期的具体数据**,对标准必要专利数量的统计以及基于该特定日期的必要性评估进行了分享和讨论,仅作为示例,但所采用的方法具有一定的普遍适用性。 未来有望有更多权威、可靠的数据库可用于SEP强度估算。
评论
[1] 国际标准化组织知识产权政策与中国参考。
2] 中国宣布5G标准必要专利180,000 件商品排名世界第一(知识产权新闻)。
3]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iprs).
[4] JRC 出版物库 - 标准必要专利必要性评估试点研究,表 22,第 10 号第4节和第6节3节。
[5] 英国最高法院对 Unwired Planet 诉 huawei, huawei v.熟悉中兴通讯V《对话者的判断》,第20段。
6] judge selna determines frand rate and enters contract-type injunction on etsi seps (tcl v. ericsson),7] ttps: precision and bias in the assessment of essentiality rates in firms’ portfolios of declared seps.
8] what is the iplytics semantic essentiality score?
9] patent valuation indicators
[11] 全球 Wi-Fi6 技术创新和 SEP 分析报告(2022 年)。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知识产权立场)。
涵盖**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