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政协第八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讲话
——顾琼委员代表民进党张家界市委发言
建设高标准农田,全市2024年任务12项2万亩,今年4月底竣工;2023 年的任务是 874万亩,其中新建4亩84万亩,转型升级39万亩,9月开工,计划明年3月完工。 这是一项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工作,是贯彻“以地儮粮、以科技儮粮”方针的一项关键举措,对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满足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目前,我市这项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建设标准有待提高。 目前,我市没有一套专门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验收标准和操作规程,相关工程造价、招标、技术技术等标准参照水利、建设等类似工程执行,给工程的建设、施工和验收造成一定难度。
二是管理保护体系有待完善。 2024年,省政府只向全市提供25万元高标准农田管护,市县两级没有预算。 村级组织无力承担管理和维护费用,只能依靠群众打工打工解决问题。大多数看护人缺乏专业技能,护理水平低下。
三是投融资模式有待创新。 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主要以省级补贴为主,补贴标准为1600元。 各区县财政拮据,无力配套。 其他社会资本由于抵押贷款困难、投资回报低等原因,参与积极性不高。
四是加强团队建设。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普遍缺乏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和技术的管理和服务人员,设计施工人员专业能力不强,工程机械化改造相对粗糙。
为此,我们建议:
1、协调把关,确保“一地建,一地达标”。 一是严把“立项”关。 突出“高标准”要求,在保证数量达标的前提下,优先在灌溉条件好、施工难度低、发展潜力大、配套投资能力强、群众积极性高的地区建设高标准农田。 支持粮食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组织、农业企业等,先流转后建设做好前期工作,达到“集中连片”要求。 二是严把“设计”关。 农业农村部门要牵头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造价定额、招投标、工程技术标准、工程质量检验检测、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等制度,为高标准农田及其配套设施建设提供技术依据。 三是严把“验收”关。 高标准农田竣工前后,由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质量水平和生产能力进行评价,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竣工验收提供依据,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四是要严治“监督”。 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信息公示制度,通过在项目建设区域设置公示栏,及时向社会公众宣传项目建设和投资情况,发挥监督作用。
2、科学增效,努力“建一地,提高一件”。 一是用好“数字化”手段。 依托全国农田建设监测监管平台,统筹物联网、大数据、智能监测等信息技术应用,推进农田综合监测点建设,动态监测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利用和耕地质量等级变化情况, 及时发现和整改“非粮”、“非农”和土壤肥力等级下降等问题。二是打造“标准化”模式。 采取“地方申报、一流奖补”的方式,因地制宜实施综合改造,打造一批集田园风光、水利工程景观为一体的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形成田成方、成林、有路、有渠的农业景观格局,为乡村振兴赋能增效。 三是打造“专业化”团队。 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和技术服务队伍建设,重点对接县乡两级劳动力,加快形成层次明确、上下衔接的专业人才队伍。 积极组织技术培训,提高施工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3.拓宽渠道,推进“建一地,带一党”。 一是发挥主导作用。 积极探索投资补贴、以奖励替代补贴、财政贴现、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整合涉农和农业配套资金,加大建设投入。 二是引导社会资本参与。 以高标准农田建设形成的新增耕地和产能指标的市场成交作为投资回报,引入地方国企、金融、粮食种植大户参与投融资,弥补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的不足。 三是引导村级集体经济参与。 按照“土地整理+现代农业+特色产业+生态保护”的新思路,大力支持农民合作社和集体经济组织参与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四是明确职责,落实“建一地、管一地”。 一是实行“一体化”管理与保护。 探索建立以“村”为依托的农田和设施“一体化”管理保护机制,由村委会直接负责单一行政村受益项目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对跨村受益项目,乡**统筹安排管理保护主体。 对已大规模流转的高标准农田,鼓励经营主体加入项目所在村的“一体化”管护范围。 二是强化奖励约束。 建立高标准的农田经营考核办法,纳入“田长制”考核内容,实行善胜惩劣。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理成效显著的区县,给予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 三是从多渠道筹措管理保护经费。 采取适当的财政补贴方式,优先将承包、租赁高标准农田取得的收入用于建设后管理和维护。 充分发挥村委会在筹集管理和保护资金中的主体作用,设立管理和保护资金专户,引导受益人参与管理和保护资金筹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