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拜,一个土豪无处不在的城市,在中国人的印象中花钱。
在这里,奢侈和高消费是其固有属性,由此产生的大额外汇需求也相当多。
或者,如果你喜欢这个,有人会在这里一厢情愿。
12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惩治涉汇犯罪典型案例,其中一起发生在迪拜。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信息,2024年2月至2024年4月,赵某某组织赵某鹏、周某凯等人在阿联酋和中国提供外币迪拉姆与人民币的兑换和支付服务。
该团伙首先采用兑换外币的方式:在阿联酋迪拜接收迪拉姆,同时将相应的人民币转入对方指定的国内人民币账户。
然后,该团伙利用所得迪拉姆在当地购买“Tether”(USDT,一种与美元挂钩的稳定币),然后利用购买的泰达币通过国内团伙实时非法获取人民币,从而形成境内外资金循环融资。
通过汇率差,该团伙可以赚取每笔外币交易的2%以上。
经查,赵某等人于2024年3月至4月期间交易超过4385万元,共获利87万余元。
赵某团伙的行为表面上是买卖虚拟货币的行为,实质上是以泰达币为媒介,实现外币与人民币之间的货币价值兑换,属于非法买卖外汇,构成非法经营罪。
这种非法转卖外汇的方式具有一定的隐蔽性。 之所以被发现,是因为他们用来收钱的账户里藏着一个更大的“瓜”。
2024年3月至2024年5月,肖、尤、石等人与华某福(另案办理)联手,共同开发、建设、维护“天天向上”评分平台,以兼职佣金为诱饵,聚集大量个人或小微商家注册为“跑者”,利用个人微信, 支付宝,以及“跑者”提供的银行卡账户,搭建资金渠道,为海外赌博、屠猪诈骗等黑灰行业提供支付结算服务,赚取佣金。
平台收集了超过10万名“跑者”提供的37万多个资金账户进行收转,经查处,2024年4月1日至5月18日,平台违规支付结算金额31元9亿多元。
2024年6月至12月,赵某等人仍使用个人银行账户收款人民币,兑换虚拟货币为您获利,总交易金额超过人民币2429元。 赵获利35万元,赵某鹏和周某凯获利5000元。
在案件审查过程中,赵某等人辩称,他们不知道尤某从事非法支付结算业务,涉案资金涉嫌犯罪
为查明犯罪嫌疑人的主观认识情况,西湖区检察院检察技术人员进一步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涉案人员手机数据进行检索提取。 相关聊天记录不仅证实了赵某等人知道尤某从事非法支付结算的事实,也让审查人员发现了赵某等人使用虚拟货币提供外汇服务的证据。
2024年3月,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肖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000万元你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罚款1000万元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230万元赵某鹏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45万元周某凯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石某等7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以上一年两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二百万元以上二万五千元以上二万元。
宣判后,肖某、尤某、赵某、赵某提出上诉。 同年9月,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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