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兴。
同时租用和购买,并加快速度。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意见》,从加强住房租赁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等方面提出了支持住房租赁市场的17条具体措施, 拓宽住房租赁市场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加强和改进住房租赁财务管理。
房地产供需关系发生重大变化,房屋租赁不再是房地产的“配角”。 当前,我国住房发展已由全面短缺转为结构性供给短缺:从数量上看,城镇户均住房数量已超过1套,满足了居民基本住房需求但从结构上看,依然存在住房分布不均等问题,如保障性住房供应不足、大城市房价过高、新市民和年轻人住房困难等。 《意见》强调,“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要突出重点、针对短板,以大城市为主,重点解决新市民、青年等群体的住房问题,支持各类主体建设、改造和经营长租房,盘活住房存量, 切实增加“保障性、商业性租赁住房”,不仅有利于扩大租赁住房的有效供给,而且有利于加快租购并举发展,推动房地产开发新模式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但由于住房租赁行业周期长、利润低,以及银行放贷意愿低,住房租赁企业面临融资成本高、融资渠道狭窄的融资问题。 一方面,《意见》明确了金融机构之间的分工,即商业金融机构满足各类住房租赁主体的合理融资需求,政策性开发金融机构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和运营提供融资另一方面,创新住房租赁信贷品种,拓宽住房租赁市场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包括支持发行住房租赁担保债券、稳步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等,为住房租赁企业提供融资便利。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发行依托租赁住房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不仅是商业银行在租金收入之外收回投资的另一种方式,更是一条投资退出渠道,有利于缓解金融机构的投资顾虑。
目前,国内住房租赁市场大致可分为经济适用房和市场化租赁住房,后者通常包括企业经营的长期租赁公寓和个人个人租赁部分。 据新华网等单位联合发布的《2024年中国城市长租市场发展蓝皮书——城镇业主住房“新租房”》,我国租房户已超过2户6亿,一二线城市年轻人可接受租房近10年,优质租赁住房需求持续增长;从供给侧来看,受二手房回归、租赁房入市等因素影响,住房租赁门槛也在不断提高,超过70%的业主愿意将房屋委托给长租中介,租赁市场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是大多数城市业主的共识。
提升长租房供应能力和运营水平也是《意见》的重点。 长租公寓主要有三种商业模式:轻资产托管模式,仅提供委托管理服务,不涉及物业租赁和投资;“第二房东”模式是一种中等资产租赁模式,其中房屋先从房东那里租出,然后整体转租或装修后分散出租,并从中赚取租金差额它是一种重资产持有经营模式,通过开发、购买等方式持有房地产,改造后投入运营。 基于此前一些长租机构暴露出的问题,“二房东”模式不容乐观,行业正在向更轻或更重的方向转型。
《意见》明确“重点扶持自有房产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重点支持独立法人经营、业务边界明确、具有房地产专业投资管理能力的自有房产租赁企业,促进其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集中、重资产”的自有物业机构重点关注,可以有效防控风险,保证业务可持续性,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带动房存量去库存。中小型长期租赁机构会发生什么还有待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