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1日 - 鼎盛新材料(603876SH)于12月9日发布公告,关于终止向特定标的发放**并撤回申请文件。
公告显示,江苏鼎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盛新材料”)分别于2024年12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4年终止向特定标的发行**(以下简称“发行**事项”),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申请文件。
对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放**、撤回申请文件的原因,鼎盛新材料表示,自2024年公布面向特定对象的**发放计划以来,公司一直在积极推进与中介机构的相关工作。 综合考虑外部宏观环境及公司相关项目实施进度,经与相关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论证后,公司决定终止向特定对象发放**并撤回申请文件。
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终止对特定标的的**的出具及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均由公司管理层、中介机构等相关方通过充分沟通和审慎分析作出,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稳定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并且不会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2024年向特定标的公司发售**申请文件撤回申请仍需征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将在征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后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11月4日,鼎盛新材料发布2024年向特定标的发行A股招股说明书(修订稿)。 本次发行的总收益将不超过270,00000万元(含本数字),募集资金扣除发行成本后净额将用于年产80万吨电池箔及配套钢坯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向特定对象发行**,在获得中国证监会登记后,由公司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间向不超过35个特定对象发行,包括**投资管理公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法人, 自然人或者其他机构投资者依法依规。
发给特定目标的**数量不会超过14,400个000,000股(含股数),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并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登记文件。 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发行时股东大会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授权,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自董事会决议发行**至特定对象之日起,如上市公司因发生红股、资本公积转股本、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发行股数上限将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不得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80%(本公司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的平均成交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的总成交量和总成交量定价参考日前20个交易日)。如果公司自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除权除息和除息,则发行的发行底价将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认购标的的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结束后因公司股份、资本公积增加股本等原因增加公司股份的,还应遵守上述限制期安排, 限制期满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发行完成后,公司新老股东将按照发行完成后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共同享受发行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
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 如果公司在有效期内获得中国证监会登记,则特定标的发行决议的有效期将自动延长至发行完成之日。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对象尚未确定,因此无法确定发行对象是否与公司相关。 相关发行标的的具体信息将在发行完成后公布的《分配报告》中披露。
截至2024年6月30日,周先海、王晓丽通过鼎盛集团间接控制公司2828%的投票权,并直接持有公司。 35%的股份,周先海、王晓丽夫妇共可控制公司39股50%的表决权为鼎盛新材料的实际控制人。 向特定目标发行的A股**上限为14,400股0000000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制权不会改变。
中信股份***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代表为金波、金田。
经中国证监会郑建旭2024年第434号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投资者线下询价配售和线上定价向公众投资者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0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元54元,共募集88010元000,000元,扣除承销和赞助费5,500000,000元(包括5,188发行费用。680,000元,税311320,000元,税金由公司自有资金承担)募集资金后为82,51000万元,已于2024年4月12日由主承销商中信**股份汇入公司募资监管账户。 此外,2,709200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01123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经天健注册会计师(特殊普通合伙)核实,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监研2024年第98号)。
经中国**监委郑建晖2024年第6号文件批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254只000,000张,每张面值100元00元,按面值发行,总金额为人民币125,400元000,000元,扣除承销和赞助费752400,000元(包括709.09发行费用。810,000元,税4259万元,税金由公司自有资金承担),募集资金12.4647款60万元,已于2024年4月16日由承销商中信**股***汇入公司募资监管账户。 此外,还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如律师费、会计师费、信用评级费、债券发行登记费和法定信息披露费2311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24459060,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经天健注册会计师(特殊普通合伙)核实,并出具《验资报告》(天监研2024年第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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