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婚姻不一定会给人带来幸福,但也可能是有害的,比如另一半在婚姻中出现重婚、家暴等行为。 在离婚时,受害人打算向另一方提出损害赔偿要求,并要求另一方弥补其损失。 那么,申请离婚损害赔偿有时间限制吗?
网友咨询:
离婚索赔是否有诉讼时效
律师答:
1.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基本上属于债权人权利的范畴,因此应由诉讼时效加以规定。 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无过错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计算。
2.但基于离婚案件的特殊性,为了尽可能维护婚姻家庭的和谐稳定,尊重当事人对婚姻家庭的选择,同时最大程度保护无过错方的权益,更为宜以离婚日期为知悉或应当知道离婚日期的日期。权利被侵害更适合离婚后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要求的人,即三年诉讼时效从双方离婚之日起计算。
3.如果另一方在离婚后发现对方与他人同居有过错,则需要确定该过错是否是当时离婚的原因,并确定其是否有权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律师补充道:
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1.物质损失赔偿。 它包括正属性的减少和负属性的增加,但不包括预期收益的损失。 赔偿所发生的损失金额是一项基本原则。 过错方需要对另一方的过错造成的损失承担举证责任。
2.精神损害赔偿。 这包括因有过错方对无辜方造成身体伤害而造成的精神损害,如家庭暴力,或因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而造成的精神损害,以及仅由过错方的行为造成的精神创伤或精神痛苦,如重婚或同居。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91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1)重婚;2)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
5)还有其他重大故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权利保护请求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和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权利人的延期。
贾丽媛律师简介
贾丽媛律师,山东哲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 目前担任十几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涉及建筑施工、医疗美容、货物运输、金融贷款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