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始人离婚不再是私事,离婚影响股权的稳定和企业的经营管理说到这个话题,很多人都忍不住要问有多少人在公司章程中考虑合伙人离婚?平心而论,随着企业法务的规范化,公司创始人在合同内容上早就应该考虑到这一点,但由于创业者全神贯注于公司的战略规划,这方面的思考可能还不够深入。
一般来说,很多企业创始团队都会对合伙人在创业工作中可能发生的意外提出一系列问题,其中任何一件都会触发某些条款生效。 这包括离婚、丧失行为能力等。 一旦触发条件发生,它就会转到异常处理程序。 一些企业家认为,创始团队应该在一开始就与合作伙伴签订条约如果伴侣离婚,配偶没有投票权,只有股息。 有人支持这样一项条约,如果在宪章中规定,应该没有问题,因为它不影响所有权。 事实上,如果股东、董事和董事会之间的法律或“政治”关系是明确的,那么表决权在哪里就很清楚了。 要么保留它,要么买回来。 你需要考虑的是合伙人是自己购买,还是与其他股东一起购买,或者他们是否与其他股东一起购买。 从理论上讲,股权和表决权可以分开处理,表决权不是拥有股权的必要条件。 但是,我国《公司法》目前并不支持表决权与股权分离,目前的过渡性解决办法是通过有限合伙企业进行间接分立,法人经营不如自然人方便。 这也是为什么有些企业创始人希望通过设立公司章程来实现表决权和股权分离,但无法实现,因为公司章程不能违反公司法。
协同行动协议,是否可行?
许多律师说,投票权和公平是两回事,可以完全分开,但实际上这是一个理论上的论点,或者说其他国家可能就是这种情况。 这在中国则不同,在国内公司通常拥有相同的股份和权利,除非他们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换言之,通过它,中国国内企业的创始人可以通过一致行动协议,实现对投票权的100%控制权。 实践证明,保证公司决策的唯一性对于初创企业来说确实很重要,当几个合伙人一起做决策时,公司的战略决策可能会不断发生变化,效率大大降低。 如果公司尽早签署《统一行动协议》,此事将变得相对容易解决。 一般来说,一旦公司创始人或合伙人离婚,股权和表决权的分配很可能出现问题,但实际上,只有公司实际控制人的离婚才可能影响公司的运营,这也是为什么美国很多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离婚都需要董事会的批准。 此外,《统一行动协议》提交得越早,越容易签署,越晚签署难度越大。 更重要的是,这不仅仅是通过写在章程中就可以完成的事情,你需要签署一份特殊的协议。 因为我们经常需要考虑各种因素,所以法律文本往往很长。 股权问题的性质正如文章开头所说,天创这次为什么要说原来的股权诉求呢?这是因为许多创始人很少深入思考公平和离婚可能产生的矛盾。 在已婚伴侣投资的10万美元中,从他投资的那一天起,从法律角度来看,5万美元属于他的配偶,尽管他的配偶从未出现在公司。 这是一个基本概念。 那么,如果有一天伴侣离婚了,他配偶拥有的50,000美元会怎样呢?tc
案例模拟
假设企业总股本为100万,10万为10%的股份。
理想情况下,一旦伴侣离婚,他或她配偶的份额的 5% 将直接归伴侣所有。
此外,我们假设伴侣和他的妻子分别叫小李和小红。
有一天,小李和萧红离婚了,如果公司直接收回萧红的股份,那就违反了婚姻法。 因为这5%是小红的财产,所以谁也无权直接收回。
那么你如何收回它呢?很多人给出的解决办法是:不收回小红的股份,保留小红的分红权。 不过,公司团队希望小红从离婚那天起就与公司无关,不要留下任何可能的“后遗症”。 所以唯一的办法就是赔钱,关键是赔多少钱?而小红必须接受这个补偿。 假设小红看到公司未来有巨大的增值机会,提出不支付补偿金,所以她希望以后一直持有5%的股份,每年都派发股息。 这个时候该怎么办?这个时候,由于涉及产权等方面的问题,比有限合伙企业要麻烦得多。 因此可以参考的方案是,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将所有合伙人纳入有限合伙企业。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夫妻在合伙企业中以一方名义分割共同财产,另一方不是企业合伙人的,夫妻协商达成协议,将合伙企业财产的全部或者部分份额转让给另一方的, 根据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经其他伴侣一致同意,配偶依法取得伴侣身份;在法律上,关于有限合伙人的离婚,第3条有明确的计划。 那么企业可以在有限合伙协议中写明,如果小李离婚,出现上述情况,让他退出合伙企业,同时写上合伙人退出的**。2)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权的,可以分割转让所得财产;
3)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或行使优先购买权,但同意合伙人撤回或返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分割返还的财产;
4)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购买权,不同意合伙人撤回或返还部分财产的,视为所有合伙人都同意转让,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身份。
也就是说,从理论上讲,我们可以做出以下假设:小李投资了10万元,所以协议上写着,如果他退出,他将支付10万元外加一点利息。 假设赔偿金是12万,小李就拿12万元,回家给妻子6万元。 3个月后,让小李拿回公司12万元,再次成为合伙人。 这样一来,他的妻子就和公司完全没有关系了。 而且,在合伙初期,只需要小李的签名,不需要妻子的签名。 这一切,小红从头到尾都不会在办公室里。 从理论上讲,在该国的实际操作中呢?低价退出,然后离婚,再低价再投资,并不容易。 特别是,如果一家公司的股价低于当前的公允价值,则将被视为违规行为。 公司股权定价操作空间分为三个阶段:(一)融资前;(二)融资后、上市前、上市前;(3)上市或上市后。 在这三个不同的阶段,公司的股价通常越来越高,公司的决策机制也越来越复杂。 而且你走得越远,你必须操作的空间就越小。 天创总结。
ticoheyday's advise
1、离婚率呈上升趋势,创业者的离婚率很可能高于平均水平。
2. 配偶是企业家的最大合伙人。 如果发生婚姻变更,很可能导致公司大额股权发生变化,甚至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龙湖地产吴亚军离婚,导致市值变动超过200亿股。 蓝色光标孙桃然的离婚导致上市公司近2亿股市值发生变化。 土豆网王伟,哪怕是婚前股权,也已经支付了700多万美金现金+因后院错失最佳上市机会的代价。
3、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离婚不再是家庭内部的私事,而是会影响到很多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包括兄弟、投资人,甚至是创业时一起“打天下”的公众股东。
4、大家合伙创业,主要基于合伙人的信任。 如果没有磨合和信任感,合伙人的配偶成为公司的股东,享有表决权,这将给公司治理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