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提起诉讼之前或者之后,为保证日后生效判决能够执行或者避免财产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标的采取限制处分的强制措施。
网友咨询: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律师答:
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如下:
1)情况必须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将对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
2)利害关系人必须向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应当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付款内容,属于付款诉讼;
(五)必须由一方当事人的行为作出,该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
(六)申请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
7)申请人提供担保。
律师补充道:
诉前财产保全与诉讼财产保全的区别:
1.申请对象不同。 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提起诉讼前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指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申请财产保全。 申请人应当在诉讼中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由利害关系人提出,法院不得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
2、申请财产保全的时间不同。 诉讼财产保全申请应当在案件受理后、判决生效前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必须在提起诉讼前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3、申请人是否提供担保的要求不同。 人民法院在诉讼中责令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不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的,申请人可以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的,有关利害关系人也可以不提供担保。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未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难以执行判决或者给一方当事人造成其他损害的,民事法院可以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申请,裁定保全财产, 命令当事人实施某些行为,或禁止当事人实施某些行为;当事人不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在采取保全措施时,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情况紧急的,应当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潘文涛先生简介
山东易恒(潍坊)律师事务所是一家执业律师。 2024年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专业,2024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拥有10年以上世界500强企业、上市公司及拟上市公司法律工作及企业管理经验,具有丰富的公司纠纷处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