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古以来就倡导“无诉讼”和“和可贵”。
通过调解“劝说”和“解雇”
实现人际和谐。
为了践行新时代的“风桥体验”
深化诉源治理,促进社会和谐。
最近。 第二期政法工作微访谈专栏
在江津电视台综合频道播出。
江津APP播出最多。
采访中,他是江津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高级法官熊晓丽详细介绍了诉讼源治理的意义、力点、推进措施、有效性等,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保障,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多重纠纷调解需求。
现场问答
问
什么是诉讼源治理?
一个:在党委领导下,诉源治理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摆在前列,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闸门把控的系统工程。 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幅,进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问
法院为什么要积极推进诉讼源头管理?
一个:社会的快速发展,导致争议主体更加多样化,利益主张越来越复杂,法官人均案件量不断增加。
问
什么是诉前调解?
一个:诉前调解是指当事人提起诉讼后,法院在法院立案前,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非诉讼解决途径,实质性解决纠纷。
问
诉前调解有哪些优势?
一个:与诉讼相比,诉前调解更灵活、限制更少、效率更高,当事人在达成民事调解协议后申请司法确认,不收取任何费用,远程诉前调解可以节省当事人来回奔波的时间和金钱。
问
诉前调解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一个:当事人签订的调解协议相当于合同,一方悔改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提起诉讼。 调解协议经人民法院司法确认的,其法律效力与法院判决一致,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
问
民事案件的预调解究竟是什么?
一个:民事案件事前调解的目的是促进诉前调解的规范化,提高诉前调解的制度刚性,进一步释放调解在诉讼源治理整体格局中的作用。 今年6月,市高院确定了首批民事案件预调解试点地区,江津法院是试点法院之一。
问
江津法院如何推进民事案件的预调解?
一个:江津市人民法院根据试点工作要求,创新性地建立了“事前移送、事后融合”的运作模式。 法官可以指导当事人先完成诉前鉴定和证据交换,这将有助于当事人对诉讼风险有更合理的预测,提高调解的成功率,即使调解失败,也能迅速听取并做出判决。
问
江津法院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具体方式有哪些?
一个:嘉思法院与辖区内城镇街道对接,共同构建“一流的分流纠纷解决机制”。 蔡家法院积极推动辖区内“徐驰劳模工作室”与“小马工作室”强强联合。 白沙法庭积极参与“五和共建”。 友溪法院运用红色文化,开展多元化的争议解决。 石郊法院在川渝边缘地区建立了跨区域联合侦查机制。 双甫法院设立商会驻户调解室,建立“法院+商会”模式。
问
江津市人民法院在诉讼源管理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
一个:一方面,诉前调解案件数量增加,2024年江津法院办理“诉前调解”和“诉前调解”案件3228件,同比增加24件39%,位居全市前列。 一方面,诉讼案件数量有所减少,2024年江津法院新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16469件,同比减少6件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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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回顾第一集将于今晚20:10开播!
记者:江波 通讯员 闫阳**编辑:夏婷婷 编辑:罗梅 编辑:吴刚 副主编:涂鹏 主编:罗玉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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