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生档案热点详解
1. 大学毕业后,不知道如何将文件传输到**?在
高校毕业生档案的转运目的地有三种:
1)到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者定向招生就业的,转入就业单位或者目标单位。
2)对非公制单位进行就业、灵活就业和自营职业,转入就业创业地或者公营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户籍地,转入就业创业地的,应当提供相关就业创业信息,如:目前单位注册在昆明, 档案可移送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保管;用人单位在昆明市其他市、县(区)注册的,可将档案移送相应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保管。
3)暂未就业的,可根据意愿调到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者按规定在高校留用两年。
2、查询大学毕业生档案接收单位地址等信息
1、在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档案移送信息为主。
2、如您交给就业创业地或户籍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可登录“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进入“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查询”,获取全国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信息, 您也可以登录我省***点击《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所属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清单》,获取全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信息,通过联系**确认后,按照毕业要求填写档案转送单位或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信息注册和文件传输。
3、继续深造(含出国留学)和考研、博士考的高校毕业生档案如何处理?
具体来说,有三种情况:
1)在原学校继续深造的高校毕业生,如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等,建议留校如高校毕业生被其他学校录取,档案将由原学校邮寄到学校学习,以便按要求进行学生档案管理。
2)正在准备考研、博士考试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档案留存管理(两年),然后根据录取结果及时办理档案移送。两年后仍未转学的,原学校可转入户籍地的公用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3)高校毕业生出国留学,可转入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保管,回国后应及时将学历证明证书及相关涉外学术材料提交机构档案。
4.毕业生原籍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应填写档案邮寄地址
在非公单位就业、灵活就业、个体经营或暂住失业,学生原籍地与毕业时户籍地不一致的大专毕业生一般应将档案邮寄到户籍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5、高校毕业生档案已由学校寄出,快递信息如何查询?如何查询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是否收到?
高校通过邮政特快专递渠道转出文件后会生成快递单号,通过邮政官网可以跟踪文件转出情况。 通过邮政官网核对后,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已签收,可致电查询,或登录“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实名登记后再进行查询,也可前往任何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查询。
温馨提示:文件签收后,需要经过审核、录入、分类、入库、验收等步骤,确保文件准确存储,且每年7月至9月为毕业生档案接收高峰期,因此可能无法在第一次录入档案,请耐心等待。
六、对离职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尚未落实的单位,可以把档案放在首位妥善保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包括原机关失业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军队文职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辞退、辞退、终止(终止)用人(劳动)合同等人事(劳动)关系的人事档案, 注销(聘用)、辞退、辞退等,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以按照国土定位原则移送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保管。、
7. 个人可以自带档案处理相关业务吗?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移送,应当采取保密信函、专项投递或者邮政特快专递等方式进行。
党政领导干部、政府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除外)、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军队文职人员的人事档案,应当以保密信函或者专项信函方式转送;
2.非公单位用工、灵活用工、自雇,档案管理机构之间的档案移送,应当采取保密通信、专项投递或者邮政特快专递等方式进行;
3.高校毕业生暂时未就业的,由毕业院校通过保密信函或邮政特快专递渠道转出档案。 严禁个人自带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