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月,普普接到相关部门通报,部分产品抽检不合格,涉及蔬菜、海鲜、零食等。 具体如下:
11月21日,福州市台江区人民发布《关于普普电商用潮汕小香菜不合格核查处置结果的公告》。
公告显示,2024年7月24日,福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受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福州普普电商进行风险监测,采购日期为7月24日,抽检日期为7月24日,风险监测结论为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 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在食物中”。
鉴于普普电商可提供该批次风险监测不合格的供应商资质材料、供应证明、食用农产品溯源证书、产品快速检验报告等材料,可有效追溯,潮汕小欧芹批次为风险监测,仓山区凤岗路分公司抽检地址, 福州不在该局管辖范围内,该局不立案调查。
11月9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17号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显示,厦门普普电商***海沧分公司销售的新鲜黄鳍鱼200条230g(海鱼)(采样日期为2024年7月24日)恩诺沙星不合格, 初检机构为厦门宏益检测,复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公告还显示,2024年5月19日佛山市南海天美食品***生产的酥脆煎饼(海苔味)不合格,初检机构为厦门中集检测技术***复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对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流向,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立即采取封存、暂停生产经营等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对已获悉生产企业所在地和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所在地的外地食品网络抽样监管部门和外地生产企业,应当依法核实处置。
11月7日,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17)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公告》显示,经过普芝(厦门)检测认证,7月30日购买了厦门普普电商思明分局销售的葱, 2024年,不合格项目为噻虫嗪。
2024年8月24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检测报告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厦门普普电商***思明分公司进行执法检查,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使用和召回不合格批次产品。 经调查,经营者履行了进货验货义务,购入14 4kg,售出14 4kg,无库存。
取消资格的原因可能是养殖过程的原因,经营者将进一步加强对购买的检查,严格控制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