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某是个大老板,苍老的身躯和白发让他担心自己的巨额遗产会被继承。 他是一个传统的男人,多年没有和妻子生儿子,这让他非常羡慕别人能有后代。 有一天,蔡某偶然发现了一位女员工张某,他越看她越喜欢她,于是把她调到自己身边工作。 两人逐渐发展成恋人关系后,蔡调她成为他的私人秘书。
没过多久,张某就怀上了蔡某的孩子,这让蔡某更加害怕。 张某趁着怀孕之机勒索蔡某,她不停地闹事,甚至想把孩子杀了。 为了哄张生孩子,蔡某带她去看了一套小公寓,花了100多万元买了下来,并在房产上写上了张某的名字。 同时,为了自己的利益,蔡某要求张某写下一张借条,上面写着这笔钱是用来买房的。
随着张某怀孕的越来越明显,蔡某的担忧也越来越深。 为了保护孩子和他的形象,他想出了个办法,就是让一个单身男员工代替他嫁给张某。 为此,蔡某向男职工支付了5万元的报酬,并在借条上注明张某只拥有居住权。 张某和男员工结婚时宣布自己是孩子的父亲。 蔡也亲自参加了他们的婚礼,并暗自庆幸自己的计划如此巧妙。
然而,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张某和蔡某安排的男员工真的相爱了,孩子出生后,他们成了幸福的三口之家。 张渐渐对蔡某父亲般的年龄失去了兴趣,当蔡某向她提出离婚时,她坚决拒绝。 张某向蔡坦白,她和孩子需要一个稳定的家,她不仅不会离婚,还打算卖掉房子,带着男员工回老家。 蔡原本对完美的计划彻底破灭了,他没想到自己一辈子都在算计别人,最后被爱人算计了。 面对张的决定,蔡某既生气又羞愧。
于是,蔡某拿出自己房子的证据,告上法庭,要求收回房子。 他提供了张某买房时所有的凭证,甚至连购房款的转账,都被蔡某标明为用来买房。 最后,蔡某还拿出了张某写给他的一张借条,证明这笔钱只是用来买房的。 然而,当张看到借条时,她质疑协议的真实性。 她回忆说,当她写借条时,她没有说她只有生存权,没有买卖权。 她要求确定借条上的笔迹。
故事的结局留给读者的想象,是蔡某能否成功夺回房子,还是张某能否保住房子
周奶奶的观点:
1.蔡某有权追回其财产:根据蔡某提供的证据、他为张某购买公寓而转移的资金的划转记录和张某写的借条,这些证据显示,张某只有居住权,没有买卖权。 因此,蔡某有权要求收回其财产。
2.张某的行为是无法接受的:张某在得到蔡某的房产后,又娶了另一个男人,生了一个孩子,这显然是对蔡某的背叛。 而且,在张某拒绝离婚并要求卖掉房子后,他还试图将责任推给蔡某,这显然是不负责任的。
张阿姨的观点:
1.张某应拥有该物业的所有权:虽然蔡某提供了证据证明他为张某购买了一套公寓,但张某提出,他在写借条时,并没有明确规定她只有居住权,没有买卖权。 因此,张某应享有该财产的所有权,而不应被蔡某收回。
2.蔡的行为是不道德的:蔡试图通过金钱和权力来控制张和她的孩子,这显然是不道德的。 而且,他在法庭上作证时,没有考虑到张某的感受和利益,更是让人无法接受。
法律意见书:1根据《合同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借据是具有民事法律效力的证据。 蔡出示的借条可以证明,他确实借给张某一笔钱买房。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合同的订立、变更和终止,应当表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如果发现合同内容被篡改、增加或减少,法院将进行鉴定以确定其真实性。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真实性提出异议的,法院可以进行相应的调查鉴定。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被告对合同内容真实性的异议,应当由法院调查鉴定,认定合同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