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你了解新国安法
了解新的安全法并遵守安全线
第三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风险因素较大的生产经营场所及相关设施设备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该条的主要目的是关于生产经营单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规定。
文章的主要目的是,在生产经营中存在危险因素的情况下,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是对员工知情权的保障,有利于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实践中,员工或者其他相关人员对生产经营场所或相关设备设施中存在的较大风险因素不够清楚,或者忽视,是造成严重后果的重要原因。 因此,本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风险因素较大的生产经营场所及相关设施设备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这里的“危险因素”主要是指能对人造成**或对事物造成突然损害的各种因素。 同时,应在工作场所或相关设施设备的显眼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使在该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每一位员工或设施设备的使用者都能清晰地看到,不能设置在员工难以发现的地方。 这样,它真的可以起到警告的作用。 警告标志不得模糊,必须易于识别。
关于安全警告标志。 它一般由安全颜色、几何图形和图形符号组成,其目的是引起人们对危险因素的重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根据现行相关规定,我国目前使用的安全颜色主要有四种:(1)红色,表示禁止和停止,也代表防火;(2)蓝色,表示必须遵守的指令或法规;(3)黄色,表示警告、注意;(4)绿色,表示安全状态,提示或通过。 根据其含义,我国常用的安全警示标志也可分为四类:(1)禁止标志,即在圆圈中画出斜线,用红色画出较粗的环和斜线,表示“禁止”或“不允许”的含义;(2)警示标志,即“”三角形的背景为黄色,三角形图形和三角形内的图像为黑色,警告人们可能发生的各种危险;(3)指挥标志,即带有指令含义颜色的“”-圆圈中的蓝色,以及必须涂成白色的图形符号,构成“指挥标志”,要求到处的人遵守指令;(4)提醒标志,绿色背景的矩形几何图形,附有白色文字和图形符号,并指示目标方向,即构成提醒标志,如消防器材提醒标志等。 国家颁布了《安全标志及其使用指南》、《矿山安全标志》等标准。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照本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