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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新的安全法并遵守安全线
第三十四条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货物的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进行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危险货物生产、储存、装卸工程建成投产或者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当负责组织安全设施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使用。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本条的主要目的是对特种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施工、竣工验收及其监督检查作出规定。
条文解读: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危险货物生产、储存、装卸的建设工程的建设、竣工和验收,对于保证后续安全生产尤为重要,要作出专门规定,明确提出严格要求。
1、矿山、金属冶炼等建设项目建设要求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危险货物生产、储存、装卸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批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计。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货物的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进行设计、施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决定不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或者变更设计文件。 凡对安全设施设计内容进行变更、调整,必须编制施工调整方案,报原审批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这是对建设单位的法定要求,建设单位必须遵守。 这也是保证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危险货物生产、储存、装卸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质量的基础。
在建设工程的建设过程中,在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没有问题的前提下,整个工程的质量最终是由施工质量决定的。 在实践中,建设工程中的许多质量问题都发生在建设工程的建设阶段。 因此,施工单位应严格控制施工质量,做好施工的质量控制和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进行施工。 一般来说,施工单位在施工管理上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安全设施的施工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的设计编制,否则不允许开工。 二是开工前要编制分工方案,逐步开展施工组织设计公开,同时进行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员的横向公开,并有相应的公开记录。 三是加强施工全过程管控,对基础施工、结构施工、装修三阶段施工组织设计实施情况进行中间检查。 四、项目建成后,必须及时根据原安全设施设计进行技术总结,并报原审批单位。
对于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这些责任包括建设单位对工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造成的维修和损失的赔偿的民事责任;对违反行政责任建设的单位,由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对实行总承包的工程,由总承包单位对安全设施工程的质量负责。 对于分包工程,由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负责。 总承包单位应当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2、矿山、金属冶炼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要求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危险货物生产、储存、装卸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验收,是指安全设施按照设计要求完成全部施工任务,准备交付施工单位时,对安全设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标准进行检查和考核。生产和使用。这是安全设施建设全过程的最后一道工序,也是安全设施质量控制的最后一个重要环节。
认真做好安全设施验收工作,确保安全设施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的主要投资人,应当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投入生产使用后的安全质量和效果负责,保证建设项目安全进行。 因此,本条规定,矿山冶炼施工项目和危险货物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竣工并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当负责组织安全设施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使用。 验收内容主要是安全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设施进行施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安全规程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施工单位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其安全设施的验收工作。 对未经验收、验收但不合格的安全设施,建设单位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否则,建设单位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促使建设单位认真做好按标准做好验收工作,本条规定,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加强对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包括对相关重要工程或者重要部位的现场检查。 或验收结果的验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