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法
修改为什么(上)。
将行政复议作为“民事诉讼”的主要渠道。
2024年9月1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新行政复议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行政复议是第一制度内部的一种自我纠正机制,也是解决“民事诉讼”行政纠纷的救济途径之一。
您可能熟悉“行政诉讼”,但对“行政复议”相对陌生。
某**机关“欺负你”,如果去法院起诉他,这是行政诉讼(诉讼);如果去他的上级**机关起诉他,这是行政复议。 不同的是,行政诉讼在第一种制度内解决,行政诉讼是让法院裁决。
举一个比较通俗的例子,邻居家的熊孩子做了坏事,于是找到了老子(爸爸、爷爷或阿玛),他的老子了解情况后,也觉得孩子“有点熊”,于是就把他揍了一顿。
在这个“熊孩子”老子不保护小牛(不保护官)的情况下,直接起诉熊子的老子比去法院起诉更快、更有效率吗?我国的行政复议制度,就是要建立这样一种更快、更高效、更公平的行政纠纷处理机制,以解决熊童问题。
现行《行政复议法》(或“旧行政复议法”)于2024年施行,2024年和2024年进行了部分修改,为加快法治建设、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也就是说,老旧的《行政复议法》还是装了一批“熊孩子”,取决于以下数据:
司法部1公开资料显示,截至2024年底,全国共立案审结行政复议案件244件纠错4万件,违法不当行政行为35万件,纠错率为143%。
在云南省,纠正违法不当行为的比例较高,《2019-2024年云南省行政复议工作报告及行政复议典型案例》**显示,2019-2024年,全省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6111件,纠正行政复议决定1396件,直接纠错率为2397%,纠错率逐年递增。 2
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现行行政复议制度也暴露出一些突出问题,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解释(修订草案)3》列举了几大问题:
一是吸收行政争议的入口狭窄,部分行政争议无法通过行政复议渠道有效解决。 (有些事情是“熊孩子”做的,老子不想管,只能上法庭)。
二是案件管辖制度过于分散,群众难以找到行政复议机关,不利于从基层和萌芽状态解决行政纠纷。 (“熊孩子”的七姨八姨也可管,不知道找谁;因为他们都能做到,所以有时这些父母会把责任推给对方,并期望其他父母照顾它不同的父母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三是案件审理机制不够健全,审判标准不统一,影响办案质量和效率。 (如何管理“熊孩子”,机制和流程不够健全,不统一)。
《行政复议法》的修订,着重解决上述突出问题,响应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行政复议制度改革方案》,强化行政复议吸收和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努力使行政复议成为解决行政争议的主要渠道。
笔者将《行政复议法》修订要点归纳归纳如下:
1、取消**工作部门行政复议职责,集中行政复议管辖
以改革前的云南省为例,省、市(州)、区(县)级、区(县)级、市级、省级等工作部门都有行政复议权,全省行政复议机关多达1000多个(改革后,全省行政复议机关将从1000多个合并到近150个4个), 复议资源过于分散,资源配置效率低下。此外,在同一行政复议案件中,往往两个行政机关都有管辖权,不同行政复议机关对事实的认知认定和法律适用存在差异,导致同一类案件的审理标准不一致,出现“同一案件判决不同”的局面。 此外,很多人本来就对行政复议相对陌生,而且行政复议机关“星罗棋布”,旧《行政复议法》中的行政复议管辖规则多而复杂,很难准确找到和确定复议机关,如果遇到相互推诿,就更加阻碍。
笔者将修订后的《行政复议法》中的行政复议管辖规则归纳如下:
“六大领域”的例外情况(仅在上一级主管机关管辖范围内):
二、扩大行政复议案件范围
旧《行政复议法》受理案件范围过于狭窄,许多行政行为没有明确列入行政复议范围,难以最大程度吸收行政争议。
以行政协议为例,在新《行政复议法》施行前,法制办对《交通运输部关于特许经营协议产生的行政协议争议是否属于行政复议受理范围的函》(国发济福函〔2017〕866号)作出答复:“*特许经营协议和其他协议的争议不属于《交通运输部关于特许经营协议及其他协议的争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的行政复议”。
行政协议纠纷是民事纠纷还是行政纠纷,是司法实践中比较有争议的争议。 很多人认为行政协议纠纷就是合同纠纷,比较典型的就是“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比如:
你认为法院驳回起诉书是错误的吗?
过去主流观点认为,“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纠纷”属于民事纠纷,甚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修订后的《民事案件诉由规定》的通知(法2024年第347号) 86“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的民事案由也列在“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项下。
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4年第17号)第二条规定: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转让协议等行政协议属于行政协议,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法院应当予以受理。
根据司法解释,《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属于涉及行政争议的行政协议,当然不属于民事诉讼范围。
行政协议除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外,还包括特许权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采矿权等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转让协议、投资用保障性住房租赁、售卖协议等。 以及与社会资本合作的协议6。
新《行政复议法》也将明确将特许经营协议、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行政协议”纳入行政复议范围,今后此类协议的定性不再存在争议。
有朋友问:区分和纠结民事纠纷(民事合同)和行政纠纷(行政协议)有什么意义?文字游戏。
当然是有意义的,而且是按行政纠纷处理的,对群众有以下好处:
笔记:1 司法部《努力把行政复议作为解决行政争议的主要渠道》。
2 云南省司法厅《2019-2024年云南省行政复议工作报告及行政复议典型案例》**显示,2024年至2024年,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30285件,其中受理22102件,受理率为72件98%。受理案件中,作出行政复议决定5132件,撤销4517件,变更336件,责令履行133件,确认违法146件,直接纠错率为2322%;调解和解案件604件,调解和解率为273%。近5年来,全省行政复议直接纠错率保持在20%以上,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仅行政诉讼案件行政复议机关作为被告的不合格率为091%。
首先,病例数持续增长。 2024年至2024年,云南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8228件,年均增长率为24件93%,全省行政复议案件数量逐年增加,连续三年创历史新高。 二是涉案领域相对集中。 2024年至2024年,行政复议案件主要集中在自然资源、公安、市场监管、劳动和社会保障、房屋征收补偿(拆迁)等几大领域。 三是新型病例不断涌现。 在传统行政复议案件类型的基础上,新型行政复议案件不断涌现。 第四,被调查者集中在基层。 2024年至2024年,作为被申请人的乡镇**、县**及其部门行政复议案件占全省案件总数的68起69%,大量行政纠纷发生在基层。 五是纠错能力提高。 2024年至2024年,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6111件,作出撤销、变更、责令履行、确认违法的行政复议决定1396件,直接纠错率为2397%,纠错率逐年递增。
3 详见2024年10月27日司法部长唐毅军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发表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修订草案)的说明》。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 云南省着力推进行政复议制度改革 整合优化职责班子,出台多项便民措施 我省重点推进行政复议制度改革”。
5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行政法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条授权的组织 直辖市、直辖市、人民所在地省、自治区和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 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运行。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前款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应当执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的会计核算。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本市人民第一非营利性目的直属的独立事业单位。
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4年第17号)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行政协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1)**特许经营协议;(二)土地、房屋等被征用、征收补偿协议;(三)矿业权等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转让协议;(4)**投资经济适用房的租赁、买卖协议;(五)**和符合本规定第一条规定的社会资本合作协议;(六)其他行政协议。 ”
未完待续。 作者|董一刚律师
** 凌云律师事务所
免責聲明本文观点仅供交流讨论之用,不应视为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的正式法律意见或建议。 如果您有任何法律问题或需要法律服务,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对所分享的内容、陈述和意见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真实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供读者参考
[版权声明]。**仅供交流学习,禁止用于商业用途,版权归原所有者所有,若**标错或侵犯您的权益,请告知我们,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