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仲礼,59岁,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高级检察官。 26年来,他始终坚持绝对忠于党的根本和灵魂,始终牢记公平正义是正义的灵魂和生命,以锲而不舍、锲而不舍的精神奋战在办案第一线。 今年12月,游仲离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
尤钟离被授予“全国检察官模范”荣誉称号)。
坚守第一线。 他是法律监督的从业者。
不放过任何细节,是俞中忠的座右铭。
2024年2月,在公安部监管下,重庆、云南、湖北三地公安机关联合侦办一起非法弹药案时,一份枪弹**物证让曾当兵的尤钟离质疑,“*涉案枪支在颜色上更加精致, 外观、工艺等,从子弹的外壳、底漆、弹头咬合来看,都像是军用子弹。 子弹的性质直接影响到定罪量刑,他立即要求公安机关对子弹进行重新评估。 鉴定结果显示,涉案枪支为标准枪支,子弹为军用子弹。
在对案卷的进一步审查中,尤钟离又有了新的发现:嫌疑人出现在供述中——“我派人到外面去拿枪”。 “国外意味着国外?“尤钟离”咬“了这一点,继续深挖案件,并要求**出国获取相关判决等证据,完善证据链。
最终,将案件定性由非法弹药罪改为走私弹药罪,对相关被告人的量刑建议也由有期徒刑改为无期徒刑。
直面邪恶。 他是社会稳定的守护者。
众所周知,检察院具有挑战性和困难性,检察官经常处理各种各样的刑事犯罪。 游仲离说,像案件本身疑难复杂一样,更要坚持法治标准,实事求是,准确定性,不贬低,不人为抬高,不能遗漏任何犯罪事实。
2024年8月,一份恶势力的刑事起诉意见书摆在了尤某的办公桌上。 “凌晨4点,几十个人,砍刀、汽油瓶,迅速集结......乍一看,检方意见似乎没什么不寻常的,但游钟离的脑海中却冒出一连串的问号:凌晨4点准时就位数十人,组织层次怎么可能这么高?有人拿刀,有人扔汽油瓶,分工怎么能这么清晰细致?
经与公安机关就案件有关情况进行沟通协商后,建议公安机关立即重启侦查程序,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重新查处讯问。
随后的调查证明,这起聚众打斗的案件背后,是一起隐藏得很深的有组织犯罪。
2024年,这个***组织的犯罪结束了。 在检方和**的密切配合下,共遗漏了8起新的犯罪事实,增加了3起违法事实,追查了3人,追查了14人,共计33名被告人受到刑事处罚。 该案也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不放手”典型案例。
游钟离(左)出庭支持控方(资料图)。
在处理刑事和邪恶案件时,定义需要非常谨慎,我必须拿出确凿的证据。 虽然该案有11起违法犯罪事实案件,但只有2起案件是组织组织的,其余都是临时邀请的附带犯罪。 本案被选为国家检察机关铲除有组织犯罪恶行专项斗争中“不抬”的典型案例。
没有一个犯罪集团或邪恶犯罪不会幸免,没有一个犯罪集团不会被计算在内。这是他来到检察院26年来始终坚持的原则。他先后承办了多起在全市乃至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犯罪、不作为起诉100余人,仅2024年就督办了6起案件、10人。 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反犯罪办公室工作期间,他还担任过反黑、反邪行动专家,监督指导了一大批与有组织犯罪有关的“钉骨案”。
个人。 他是年轻警官的领导者。
2024年,游仲离脱下军装,接受组织安排调到重庆市检察院工作,从保卫和平到维护正义,他没有改变忠于党、为人民服务的初心,把每一个案例都当作实践学习的教材, 坚持“在办案中学习,在学习中办案”,一刻也不停止学习。在经历了大、大、特案的“洗礼”后,从展现“案例智慧”到凝练“类案经验”,尤仲离从一个半途而废的法律“门外汉”,成长为检察机关办案专家。
如果翻开尤仲忠的简历,可以看到完整的荣誉记录诉说着过去的辉煌:最高人民检察院反黑反恶专家组成员、国家反犯罪办公室监察组成员、国家检察机关重罪检察部门优秀办案队伍成员, 重庆市扫黑除恶专业队队长,先后获个人二等功3人、个人三等功2人、集体二等功2人、集体三等功2人。
跑现场、传讯、出庭、办理最疑难案件......作为明年就要退休的老战友,尤钟离的人生词典里没有“躺平”二字。 “一天在工作中,一天的责任。 尤钟离坦言,在人生的任何阶段,他做事的热情都不会褪色。 除了办案外,尤钟礼还先后到北京、宁夏、河北、湖北等地做专题讲座,传授多年积累的宝贵经验。
公诉人这个职业是他一生的挚爱,他不仅珍惜人民检察官的崇高荣誉,也为青年检察官树立了良好的榜样。 当初他眼中的年轻人,现在已经一个接一个地逐渐成长为优秀的人民检察员。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优质高效地处理每一个案件——这是尤钟离实践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