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表决权是股东根据其在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的股份或股份对公司事务进行表决的权利***。 股东表决权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持有的股权。
网友咨询:
出资有缺陷的股东的表决权是否应该受到限制?
律师答:
当股东出资有缺陷时,可以限制出资有缺陷的股东的表决权,以督促其充分履行出资义务,确保股东之间的公平性。
出资有缺陷的股东,是指不符合法律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条件,在出资方式和出资处分上存在不完全符合法律或者章程规定的行为的股东。 典型表现为出资不当、虚假出资、撤回出资、出资不足等。
表决权作为股东参与公司管理的权利,原则上属于共益权,但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股东可以通过资本多数的表决权机制选择或罢免董事,建立公司的运作模式,对重大事项作出决策,从而实现对公司的有效管理和控制。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按照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在股份***中,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每股有一票表决权。 如果允许未足额缴付认购金额的股东通过行使表决权来控制公司,不仅不符合权利义务互惠、利益风险一致的原则,也不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律师补充道:
股东可以以货币形式出资,也可以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出资,可以以货币形式计价,可以依法转让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允许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用于出资的非货币性财产,应当进行评估、核定,不得高估、低估。 法律、行政法规对鉴定估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出资的,应当将出资金额全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银行账户;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产权转让手续。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四十二条 股东应当按照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
第四十三条 除本法另有规定外,股东大会的审议方式和表决程序,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大会作出的修改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关于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刘轩律师简介
陕西丰东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从事律师行业多年,具有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能从委托人的实际情况中快速找出案件的症结所在,同时在复杂的法律条文中厘清法律关系,给出更好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