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工厂员工薪酬管理行为,有效利用人力资源,实现公司经营战略,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工厂薪酬管理应贯彻公司“价值、竞争、团队、和谐”的人力资源战略,适应公司发展阶段。 现阶段,工厂的基本薪酬策略是:“公平、效率第一”。政策是公开的,工资是保密的。 ”
第三条 公司高度重视整体薪酬的长远规划,包括内在薪酬、货币薪酬和非财务薪酬。
1)对于内在薪酬,公司鼓励员工参与决策,参与管理,鼓励员工将个人发展融入公司的长期发展目标,鼓励员工充分发挥个人潜能,同时,公司致力于为员工提供发展潜能的机会,有利于个人发展, 提供更独立、更自由的安排自己的工作时间,提供更多权限,组织多元化的活动。
2)对于经济补偿,公司致力于提供更舒适的工作环境,对指定的工作更感兴趣,鼓励形成轻松活泼的工作氛围,鼓励创造平等和谐的人际关系,鼓励主管倾听、表扬、微笑的行为,鼓励各级管理人员创造性地开发更多丰富多彩的薪酬项目, 为了加强公司的凝聚力,加强员工的团队合作意识。
3)对于货币薪酬(以下简称薪酬),公司致力于薪酬政策的透明化,不断完善薪酬体系,致力于薪酬分配的(外部)竞争力、(内部)公平和(对员工)激励,鼓励多工作、多效率、高贡献、高回报。
第四条 绩效薪酬理念和组合薪酬体系是公司薪酬分配的基本指导思想。
根据工作技能和工作业绩决定员工的薪酬,不仅是对员工工作业绩的正确评价和奖励,更是对员工潜在能力的关注,鼓励员工将潜在能力转化为工作绩效。
同时,公司注重对员工长期激励计划的规划。 在适当的时候,公司将实施各种形式的长期激励措施,如员工持股计划等。 同样,只要有利于公司的快速发展,公司也会积极研究和实施其他形式的分销。
第五条 工厂各级管理人员是人力资源管理的主体,厂务部是薪酬管理的协调和集中部门,财务部是薪酬管理的执行部门。
第六条 本规章制度由人力资源中心起草、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修改后同样适用。
第二章 薪金的构成和分级
第七条 职等和薪级表。
1)根据工作性质的不同和工厂岗位考核小组的考核结论,公司将工厂所有岗位划分为管理(a)级、工程技术(e)级、技术员(f)级、物流(m)级、操作(W)级、文职(c)级、服务(s)级等7个职等65个岗位, 形成《商业科技岗位规范(1):工厂岗位系列分类》。
不同职级的员工,由于工作性质的不同,薪资项目的比例也不同。
2)针对不同职级的不同岗位,根据工厂岗位考核小组的考核结论,公司将工厂内各岗位的工作任务、权责充分整合,形成《商业技术岗位规范(2):工厂岗位说明书汇编》和《商业技术岗位规范(3):工厂岗位价值系数》。
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不同岗位的岗位要求、岗位价值和技术含量,设定相应的职等,同时规定各职级的起薪和薪资上限、薪级和职级薪金,从而实现“薪资规范化、薪资有序调整、 和晋升前景”。
3)公司在设定职级、职级和薪级的基础上,按照《商业科技岗位规范(四):工厂职级薪级表及岗位比较》的规定,核定本厂全体员工的工资。
第八条 工资构成。
工厂职工薪酬的基本结构为年绩效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综合津贴和全勤奖金五部分,不同职级的薪酬构成和构成由《商业技术岗位规范(五):工厂工资构成和比例》规定。 此外,规定职等的部分职等员工有权领取总经理奖金。
年薪是公司对员工持续为公司服务的奖励,体现了公司“鼓励员工将个人发展融入公司长期发展目标”的“事业伙伴”理念。它由员工工资总额的 5% 决定。
薪酬是与员工技能、职能性质、敬业精神和工作价值相匹配的薪酬,也是员工基本生活的保障,体现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潜能”的竞争与和谐理念三等及以上人员岗位工资占其工资总额的50%,二等及以下岗位工资占其工资总额的80%
绩效工资是员工、部门、工厂工作绩效的回报,受《工厂绩效管理基本规则》的规范,反映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价值观、竞争观和团队观三等及以上人员按工资总额的30%确定。
综合津贴是公司对员工福利的经济补偿,包括住房、交通、通讯、保险和生活津贴三等及以上人员按职工工资的12%确定,按月50元计算。
全勤奖金是对员工全勤的奖励;三等及以上人员按职工工资的3%计算,人员按月25元计算支付。
总经理是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的特别奖励,它与绩效考核制度和汇报制度相结合,由总经理掌握和使用,体现了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价值观和竞争理念。
第九条 厂长、技术总监在厂内的薪酬水平由人力资源中心审核,由总经理直接批准部门主管的工资水平由厂长提出申请,由人力资源中心审核,报总经理审批部门负责人以下人员的工资水平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由厂务部审核,报厂长批准;人力资源中心可以直接纠正工资审批中的问题,但应与有关人员协调。
本规则实施后,工资等级的核定统一采用《商业科技从业人员工资批核表》;在实施过程中,调薪审批应当按照第十七条的规定,以《人事变动审批表》的形式进行。
第三章 工资的计算和支付
第十条 工资的计算。
1)员工工资的计算周期为每月的第一天至月底。
2)年绩效工资和岗位工资(统称基本工资)按出勤情况按以下公式计算:
有权基本工资=标准基本工资 每月平均出勤天数 实际出勤天数=(年薪+岗薪) 每月平均系统出勤天数 实际出勤天数。
3)绩效工资,按照第十五条的规定,按各部门、工厂的月度绩效考核。
4)全勤奖金按员工本人出勤情况计算,如有缺勤,全额扣除。
5)总经理按照第八条的规定执行,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6)下列项目属于公司依法代扣代缴的费用,直接从应付工资中扣除:
1、员工工资个人所得税;
2、职工承担的社会保险费;
3、协助执行法院关于子女抚养费、赡养费、赡养费由职工承担的赡养费的判决和裁定
4、法律法规规定由用人单位从劳动者工资中代扣代缴或支付的其他费用。
7)下列项目应从员工工资中扣除:
1、员工生活水电费摊销情况;
2、员工赔偿因自身原因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3、对违纪员工进行经济处罚;
4、员工应偿还当月公司贷款、预支工资及公司垫款。
8)工资计算过程中如有小数点,则整数四舍五入保留。
第十一条 工资的支付。
1)员工当月工资应在下个月22日之前支付,如果发薪日是节假日,则应提前1天支付。
2)劳动者被辞退或者申请辞职并经批准,应当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未付工资。
3)如员工自愿辞职,不支付未付工资,以补偿公司的培训、招聘损失。
4)员工申请立即辞职并获得批准的,将按其月薪标准扣除未付工资的50%,以补偿公司的培训和招聘损失。
5)在薪资计算周期内,中期任用及相关员工出现加薪、减薪、辞职、复职等情况时,按以下公式按日(分段)支付当月工资:
应付工资 = 标准工资金额 每月平均出勤天数 实际出勤天数。
第12条 工资和考勤。
1)员工每月的考勤、休假、休假、缺勤天数的定义由公司另行规定。
2)工资计算期间,如出现缺勤情况,按下列公式计算缺勤工资,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旷工工资 标准工资 每月平均出勤天数 实际缺勤天数。
1、迟到、早退、缺勤。 每次按5分钟计算,不足5分钟则计为1次缺席。 缺勤超过20次的,视为事假1天,缺勤不足20次的,按累计缺勤时间扣除相应工资。 在这种情况下,应全额扣除员工的出勤奖金。
2.病假缺勤。 非因工伤或疾病,每缺勤一天,扣除日标准工资的40%此外,如果您无法出示合法医院的证明,将扣除每日标准工资的100%在这种情况下,应全额扣除员工的出勤奖金。
3. 事假缺席。 员工因个人原因请假的,按实际请假次数全额扣除日工资。 但是,事假必须事先申请并批准,事后补齐的,将被视为旷工。 员工每月事假超过4小时的,全额全勤奖金全额扣除。
4.旷工。 员工未请假离岗的,每次计30分钟,不足30分钟的,按1次计。 累计次数达到3次的,按旷工1天计算;如果出差次数少于3次,则每次扣除1天事假的日薪全额。 在这种情况下,应全额扣除员工的出勤奖金。
5.旷工。 每旷工1天,将全额扣除3天的日工资。 在这种情况下,应全额扣除员工的出勤奖金。
第十三条 员工在规定工作时间以外的加班,由公司另行规定。
第14条员工考勤结果由厂务部提供,绩效考核报告由各级主管按规定程序报送厂务部汇总。 财务科根据考勤和考绩结果计算工资,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支付。
第四章 绩效和薪酬调整
第十五条 公司制定《工厂绩效管理基本规则》,对工厂、部门和员工的绩效和效率进行考核和评价考核结果与工资挂钩。 没有报告绩效考核结果的,不计算绩效工资。
工厂八级以上职工绩效工资按季度考核发放,其他人员绩效工资按月考核发放。
第十六条 工厂工资调整应遵循的标准是:工资增长是以工厂效益和公司效益的提高为依据,符合“两个以下”原则,即工厂工资总额的增幅低于公司利润的增幅, 工厂员工平均工资的增幅低于工厂劳动生产率的增幅。每年12月1日前,人力资源中心会同财务中心及工厂相关部门编制《XX年薪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七条 职工工资调整形式。
1)分级调整是对原来没有薪级或平行轮岗的员工的薪级的确定,包括试用期届满或无试用期后完成入职手续的新员工的薪级、新岗位的薪资分级、 以及轮岗员工试用资格的工资等级。其中,调动员工的试用期一般不得少于两个月。
2)资历调整是一种奖励员工在公司任职资格和经验的调整方法,是一种能力和效率。在公司每服务1年,员工的工资将自动增加2个级别每服务3年,经批准后加薪1级,但须报总经理批准。
3)考核调整 根据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每次合格一定次数的次数可升格为一个工资等级,特别优秀者,可晋升1级,但必须报总经理批准。具体措施见《工厂绩效管理基本规则》。
4)激励调整是对员工做出突出业绩或重大贡献的激励,形式多样,可以是金钱的,也可以是非金钱的;可以立即赠送,也可以在未来兑现;它可以一次性支付、分期付款或终身支付。 该等调整应由总经理直接作出,或由厂长提出并经总经理批准。
5)效率调整 当公司效率明显提高时,由总经理决定薪酬总额的调整和分配原则,厂长会同人力资源中心提出分配方案,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此类调整是非常规调整。
上述工资调整措施的实施,应在计算工厂人工成本、确定工资增长基线和预警线的基础上进行除非总经理明确决定或批准,否则应由工厂经理与人力资源总监共同决定。
第18条 除外责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加薪范围:
1、停职6个月以上;
2、离职手续在调薪当月办理;
3、服务经验不足6个月,业绩平平;
4、调薪周期内有重大处罚。
2)工龄不足6个月的员工,在服务期内表现特别突出或对公司有突出贡献的,经厂长报总经理批准后,也可准予调薪。
第五章 福利待遇
第十九条 公司为员工提供下列经济和非经济福利:
1)劳动保护:公司为全体员工提供工作服,为相应技术工种提供劳动保护用品,保护员工在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2)休息时间:公司安排员工在工作时间上午、下午和晚上休息。
3)教育培训 公司鼓励员工提高技能或专业知识,提高工作质量。每年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安全、管理、产品、技术等技能培训此外,公司还与相关职业院校、技能培训考核机构开展战略联盟,针对有需要和资质的员工开展专业对口委托培训或定向培训公司还可以资助员工开展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教育。 具体措施另行制定。
4)带薪假期 公司根据劳动行政部门的政策,参照行业经验和自身实际情况,为员工提供婚丧假、探亲假、年假等。具体措施另行制定。
5)免费住宿 公司采取“免费食宿、带薪用餐”的方式,提供员工食堂、员工宿舍,并配置相应的生活设施、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解决员工日常生活问题有特殊要求的员工也会得到照顾,具体措施另行制定。
6)通讯津贴 公司对相应级别的管理职级、工程技术职级、技术职等人员提供通讯津贴。
7)工伤保险 公司为全体员工提供工伤保险,并按照深圳市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费用。
8)医疗保险 公司按照《深圳市社会保险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员工提供医疗保险,分担相应费用。具体措施另行制定。
9)养老保险 公司按照《深圳市社会保险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员工提供养老保险,并分担相应费用。具体措施另行制定。
10)公共假期 公司一般安排员工在公共假期休息,如因生产任务紧张需要加班,对员工进行休假或补休补偿,不能请假或补休时计算加班费。
11)珠宝首饰 公司与知名品牌结成战略联盟,提供一流的品质和优惠(折扣55-70%)的铂金首饰、铂金钻石首饰、翡翠首饰、K金首饰等。
12)文化、体育、娱乐 公司配备体育娱乐设施,不定期举办球、棋、歌比赛,丰富员工业余生活。
13)员工招聘 公司根据《深圳市企业招聘员工管理规定》及相关政策规定,采取“员工自愿申请、公司审核申报”的方式,解决符合条件的员工(含农业户口)的招聘、调动、深圳户籍问题。
14)职业规划 公司对骨干人员进行职业指导,协助其制定个人职业发展规划,并协助其实现。
此外,公司在“一切皆有可能”和“可行的原则下,不断制定员工福利计划,以满足员工的不同需求。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公司设立员工奖励制度,协调员工奖惩工作。 **分为两部分:扣除员工工资部分,但不包括依法扣留或支付的工资;公司基于 05%的应计补贴。 **用于奖励优秀员工、公益活动、福利费用及员工互助等。
第二十一条 员工对薪酬方案、薪酬结果有疑问、要求,提出投诉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及时调查,实事求是地加以改进。 员工在确定、计算和支付工资过程中,可以直接向人力资源总监举报或投诉任何违纪行为。
第二十二条 公司实行秘密薪酬制度,禁止谈论或者泄露薪酬秘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分,直至开除处分:
1、泄露自己的工资或听取他人的工资;
2、因工作原因向外界泄露秘密或有机会接触他人工资秘密的;
3、在考勤、考核、计算、发薪过程中,存在任何弄虚作假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 过渡措施。
本规则实施的过渡期为一个月。
过渡期间,将成立由厂长和人力资源总监牵头的专责小组,处理新旧制度改造过程中的所有事项,确保公司薪酬政策的执行和平稳过渡。
在过渡期内,第十五条在相关规定出台后不会实施。
第二十四条 本规则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所有。 工厂厂务部可根据本规则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或规章,并报人力资源中心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五条 本规则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此前,相关规定与本规则相抵触的,以本规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