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菜商贩因赚取21元被罚款11万元,涉及“向弱者挥刀”。
最近有两件事让我非常不安。
一名外来务工人员因骑电动滑板车上班被罚款2,000元一名蔬菜卖家赚取了 21 美元,并被罚款 110,000 美元。
这两起事件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特别是"向弱者挥刀"行为,让基层失去了原有的常识,骂骂咧咧。
01 侵犯农民工权益,被罚款2000美金。
事件发生在一线城市深圳。
一个刮风的早晨,农民工老张像往常一样骑着电动车去上班。
当他被交警拦下时,他已经很久没有骑车了,交警告诉他,他属于这条路的某个路段"摩托车数量有限",不能骑电动车。
外来务工人员老张不懂"摩托车数量有限"这个新术语。 当他意识到自己违反了交通规则时,他急忙说下次会注意,不会再这样做了。
老张顿时愣住了。 他苦着脸喊道"我的电动车根本不值2000元,你只要罚款我2000元,我就把电动车给你。 "
交警对此也表示无奈,表示他们也遵守规则,懂得谈条件。
最终,老实实的老张还是交了2000元的罚款。 这样的罚款,对于一个城市白领来说,可不小,更别说一个农民工了。
深圳作为一线开放城市,应该更具包容性。 但为什么要采取这样的政策呢?
就算这个政策落实了,交警执法的时候,难道对陷入困境的老张没有一丝同情吗?
而且,老张也是无意的,第一时间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下次会注意的。 然而,交警还是狠狠地惩罚了他。 难道我们不应该给初犯者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吗?
深圳已实施"限制摩托车的功率"政策,但它是否渗透到整个公民中?
如果某条路"限制摩托车的功率"路口有没有标志,路口有没有专门的交警指挥指挥?如果你是第一次来深圳,不了解政策,只要犯了错误就会被罚款,你能接受吗?
我们知道,所有的法律、法规和规则都是为了限制少数人而制定的。 一般来说,大多数人仍然遵循一种自我实现或下限。
即使是司法机关,在面对复杂的案件时,也会根据实际情况,经过慎重考虑,在法律范围内作出合理的判断。
从这个角度来看,从历史文献和绅士们的观点来看,此类事件的判断还是应该归结交警部门。 目前,允许交警在法律上做出合理、全面的判断的一致基础是一系列非人性化的规章制度。
02 蔬菜摊贩被罚款11万元
事件发生在河南省洛阳市西公区。
当时,洛阳市的一个大型农贸市场正在分批生产生姜、菠菜、辣椒等蔬菜。
当时,相关执法机构来到市场对蔬菜进行抽查。 经检查,这些蔬菜农药残留超标,老男子的菜摊共被罚款11万元。
据有关报道,该档主在此期间售出的蔬菜总值为1984 美元,但总利润仅为 21 美元05 美元。
110,000 美元的罚款和 21 美元的利润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不可接受的。 执法行动立即开始,并在西部工业法院提起诉讼。
这真的要结束了,否则就是死刑"。最终,法院没有混淆一些执法人员,认为死刑明显不合适,决定不执行死刑。
通过这一事件,我们可以看到,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确实具有指导意义,但有些部门和一些人没有很好地执行,导致各种事情"不正常"事件的发生。
说到农药残留超标,其实与农业生产、农药生产有关。
如果农业生产中不过度使用农药,农药残留就会减少;农药生产兼顾了农药降解的历史和生态安全,将有效消除农药残留。
最后,一个细心的人会发现,把所有的责任都归咎于蔬菜是非常不合理的。
人们经常说是的"找到它的根源",这意味着定义事物的出发点是找到并解决潜在的问题。 这种"深入了解它"这种做法无异于"拔出幼苗以帮助生长"。
这不禁让人不禁想起鲁迅先生的《华盖集·万维》中的诗句:"勇敢的人在愤怒中拔剑,对强者拔剑,怯懦的人在愤怒中拔剑,对弱者拔剑"。
用剑射弱"多么冷酷无情。 在今天晴朗的天空下,这样的行为将玷污我们对祖国的美好想象。 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深刻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