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并不是为了限制个人求助的空间,而是在进一步明确双方责任的基础上,更好地惠及更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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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默(**人) 编辑:刘天红 校对:刘军。
《慈善法》修订草案的一个重要亮点是提出,对个人和个人帮助在线服务平台的管理进行规范。 图ic照片
如果想捐款却又怕上当受骗,公益平台“骗取捐款”的乱象屡屡引发热议,也成为即将出台的慈善法修订草案的一大焦点。
据新京报报道,在12月22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新闻发言人臧铁伟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新闻发言人臧铁伟表示,即将召开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将审议关于修改的决定草案《慈善法》。据悉,《慈善法》修订草案的一个重要亮点是,拟规范个人和个人帮助在线服务平台的管理。
一方面,要求求助人和信息发布人应当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不得以捏造、隐瞒事实等方式获得帮助;另一方面,明确了从事个人协助网络服务的平台,应当由民政部门指定,对通过其发布的求助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查。
自《慈善法》实施以来,个人网上求助一直存在争议。 当时,由于网络救助尚未大规模兴起,为避免过度提高个人发起网络救助的门槛,立法机关最终将其视为非政府互助行为,因此未被纳入《慈善法》的适用范围。 然而,随着近年来在线求助的快速发展,以及其中出现的乱象,显然有更强的现实需求来推动其入法,强化系统规范。
公开数据显示,2024年9月至2024年底,全国累计累计重病患者超过500万人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发布个人重病救助求助信息,超过20亿人通过大病救助平台捐款,募捐规模超过800亿元。 可以说,对于许多遭受严重疾病危机的个人和家庭来说,个人在线帮助实际上起到了“雪中送碳”的作用。
另一方面,问题也不容忽视。 比如“罗儿事件”“德云社演员众筹百万事件”,以及不久前发生的“成都众筹狗咬女孩父母事件”,都一再将其反常的一面暴露在聚光灯下,也一次次透支了大众对“众筹”的信任。
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的症结:一是一些求助者可能隐瞒财物、夸大病情,误导公众,涉嫌诈骗慈善。 二是相关平台的权责不明确,如捐款使用透明度、平台服务费标准等,往往引起社会争议。 甚至还出现了伪造病历、平台员工在医院“扫楼”拉用户、故意“包装”医疗状况、“惨卖”吸引眼球等乱象。
在此背景下,确实有必要对个人和个人帮助的在线服务平台制定更明确的法律规定。 例如,《征求意见稿》明确求助者和信息发布者应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不得以捏造、隐瞒事实的方式骗取援助,平台还应当对求助者发布的信息进行真实性检查,从法律角度明确了相关参与者的责任, 这将有助于减少欺诈空间,遏制平台过度商业化趋势。这不仅是对公众善行的必要关怀,也有利于帮助最需要帮助的人。
当然,将个人求助纳入《慈善法》的修订,主要是为了发出治理信号,为相关具体管理措施的出台提供依据。 事实上,发布会还强调,考虑到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的具体规定,涉及求助和服务的方方面面,很难在附则中作出全面、详细的规定,草案授权民政部门会同网信部门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工业和信息化。也就是说,涉及个人帮助,特别是求助平台的具体监管细节,也需要通过细化的管理措施来确定。
在这方面,有一些建议可能值得考虑。 例如,有业内人士建议,应建立民政、公安、医院、金融、网络等部门的联合协调审查机制,使求助群众的案件信息由医院进行审查,求助人的家庭(经济状况)由公安、财政部门审查将网上个人求助信息的真实性纳入社会诚信记录,严惩欺诈行为等。
总之,《慈善法》的修订以及后续出台的个人网络求助行业具体管理办法,并不是为了限制个人求助的空间和相关平台的发展,而是为了在进一步明确双方责任的基础上,更好地维护个人求助者的合法权益, 让平台在规范化运作中,照顾好社会的善意和善行,也让更多的求助者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