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很多人提到:“我们没有驾照,怎么能离婚?首先,这句话一般是不正确的,不考虑事实婚姻,只有完成结婚登记后才能叫夫妻,成为夫妻才有可能离婚。 所以,如果没有结婚证就办不通宴会,顶多也叫分手或解除同居关系,而不是离婚。 那么,举行宴会后,我怎么能没有结婚证就离开呢?
1、离婚的前提是你结婚了
一般来说,只有完成结婚登记的男女才称为夫妻,民法典中关于夫妻的表述既指取得结婚证的男女,也指事实婚姻的男女。 相应地,当夫妻关系破裂,夫妻关系难以为继时,如果有必要分手,则称为离婚,因此离婚的前提是在不考虑事实婚姻的情况下完成了登记的婚姻。
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
第一百零四十九条 一男一女结婚,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进行登记,并发给结婚证。 婚姻关系是在婚姻登记后建立的。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重新办理结婚登记。 因此2、单独请求解除同居关系,不能通过诉讼解决
宴会未办理结婚登记,如无财产或子女抚养费纠纷,双方可协商分手,如受到纠缠、威胁、骚扰或其他侵犯或有现实危险,可以主动固定证据,报公安机关处理, 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单独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相关法律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的解释》(一)。
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2.《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九条 禁止以恋爱、交友为由,或者在解除关系、离婚后纠缠、骚扰、泄露、传播妇女的隐私和个人信息。
妇女遭受上述侵害或者面临上述侵害行为的现实威胁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3、涉及彩礼、财产、子女抚养费、债权债务等问题,可通过诉讼解决
如果双方按照习俗举办婚宴,大多涉及彩礼返还、宴会等相关费用的承担等财产纠纷,甚至很多因为同居多年而混在一起生了孩子, 并且如果他们已经同居多年,他们可以直接起诉处理子女抚养权和子女抚养费,同时在同居期间处理财产。如果只涉及财产纠纷,那就是同居关系和财产纠纷。如果只是要求退还彩礼,或者与宴会有关的婚礼费用和礼金有争议,则属于婚约财产纠纷。
关于彩礼的返还,《民法典》婚姻家庭部分司法解释第1号第5条明确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一般应当返还,但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应根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逐案判决, 是否有孩子、传统习俗、照顾妇女、无辜方、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关于同居期间如何分割财产的问题,与夫妻共同所有制不同,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一般考虑了双方对财产的贡献程度,兼顾了妇女和儿童的利益,兼顾了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
在子女抚养权和子女抚养费问题上,核心是促进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成长,非婚生子女的权利与婚生子女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相关法律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要求返还按照惯例支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查明属于下列情形的,应当予以支持:
(一)当事人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居住的;
3)给付款人造成困难的婚前付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以双方当事人离婚为条件。
第四十九条 子女抚养费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对于有固定收入的人,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支付赡养费。 支付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可以适当提高比例,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没有固定收入的,子女抚养费数额可以参照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增减上述比例。
第五十条 维修费应当定期缴纳,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