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是要夯实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加强对党组织的领导、统筹和监督,不断提高执政效能。
完善“一流”治理体系。 两次改革深刻改变了治理单元,客观上要求完善垂直基层治理机制。 在县域层面,要明确乡镇职责边界,着力解决乡镇权大、分割、资源分散等问题,全面落实乡镇权责清单、属地责任清单等制度,探索“扁平化”管理,解决制度设置不善的问题。 在乡镇层面,要解决人力资源整合不足的问题,加大机构精简和职能整合力度,健全健全乡镇机构人员统一指挥调配工作机制,结合区划规划编制,建立边境镇村联动协调机制, 探索组建疫情防控、纠纷调解、森林防火、防汛救灾、联合保卫治安队伍。在村一级,要构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区域党建工作体系,加强新型农业经营实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群团组织等村级组织的配套建设,全面落实村级组织定期向村党组织报告工作制度, 年度工作报告和重大事项报告,完善以党组织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以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其他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
解决“三合一治理”的治理难题。 社会多元化深刻改变了农村“熟人社会”的面貌,客观上需要创新的基层治理方式。 要始终坚持党组织领导,培育自治组织、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等多元化治理参与主体,搭建议商议平台,充分发挥自治章程、村规公约、村民会、红白会等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 整治规模大、嫁妆高、铺张浪费、重埋保养不善等不良风俗,共同建设美好家园,共享振兴成果。要推进全部门“网格”建设,综合考虑区域特点、人口规模等因素,划分小而优的综合网格,优先选拔村民团党支部书记、后备干部、党员联络户担任网格成员,统筹做好安全隐患排查职能, 森林防火、防汛防汛、矛盾纠纷调解、民生与实务,实现“一员多用”“一网统管”。要全面落实“一站式服务”、“一上门办理”、“一印管理审批”制度,为群众提供暖心服务,让群众了解“效益从何而来”。 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运用好智能化、信息化手段,及时排查纠纷、化解矛盾,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来”。
完善“三位一体”监管机制。 国家投入大量项目资金推进乡村振兴,客观要求基层廉政监管一时半会儿不能放松。 要牢固树立“不腐”牢笼,坚持问题导向,做好“废改”规章制度工作,落实县级督察下沉到村的制度,实现任期内全村全覆盖加强审计监督,村级重点工程和村干部离任时要进行审计落实村级小微电力清单制度,村基干部全程参与村级工程项目制度,规范村级核算委托制度,推动村级事务在阳光下运作。 要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力,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党、谈心等制度,用组织的“真火”锤炼干部,教育干部深刻认识腐败的危害,引导干部算好人生大账。 要充分利用督导结果,及时向党员群众公开督查结果,严格落实约谈提醒、问责办理、组织调整制度,消灭害群之马。 要强化“不想腐”意识,严格落实“一肩”书记权责、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加强对“一肩”人员监督,完善日常管理、监督约束、考核评价等监督管理机制,推动村党组织书记全身心投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