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麻辣新语吴嫩根。
近日,武汉市民刘女士向九派新闻网报发消息称,自己买的房子被“掉”了。 我花了185万块钱买了一栋江景房,但拿到后却发现根本看不到江景。 购房合同显示,刘女士认购了某栋5401号房屋,与她最初看中的房子不一样。
刘女士说,她三个月前买了一套房子,总价185万。 当我这个月关门时,我发现它不是我一开始爱上的套房。 我买房子的时候,是因为我能看清河水,但现在我手里的房子在另一边,根本看不到河水。
刘女士购买的套房位于武汉市白沙洲大道中建博大厦K1地块。 销售收据显示,她认购了某栋5401号房屋,但据她回忆,她看房子时,门上没有标有房号,“我从来没踏进过5401的门。 ”
在购买这栋房子之前,经纪人张先生曾两次陪同刘女士进楼看房子。 张先生证实,他一开始设置的房子确实可以看到河流。
不过,购房合同中楼层平面图显示,1号房(5401)被勾选,刘女士的签名和手印也在旁边的空白处。 刘女士说,她当时没有仔细看。
聊天记录显示,事发后,刘女士告诉经纪人张先生,她买的房子和她在现场看到的房子不一样。 对方同意道:“是的,我看的实体是5404,我记得。 ”
12月27日,刘女士打电话给中介张先生**。 对方向她确认,当初设定的房子确实是在西侧,可以看到河景,但实际购买的是看不到河水的5401房间,5401房间只是一瞥而已。 ”
中间人张先生说,刘女士可以起诉,他愿意作证。
那么,在这次“丢包”事件中,中介商和开发者应该如何追究责任呢?
中介人的职责:
信息准确披露:代理商有责任向买方提供准确详细的房屋信息,包括房屋的基本情况、所在楼层、房屋类型、面积等。 如果买方因代理商提供的信息不准确而做出错误决定,则应追究代理商的责任。
协助实地考察:中介应协助购房者进行实地考察,让购房者亲眼看到房产的实际情况,以免对房产产生误解。
合同说明:代理商应向买方详细解释购买合同的条款,以确保买方充分理解并同意合同内容。
争议解决:如果买方与开发商或其他相关方发生争议,代理商应积极协助买方解决问题,维护买方的合法权益。
开发者的责任:
房屋状况保证:开发商应确保房产的实际状况与所提供的信息一致,以免给购房者造成困扰。
合同履行:开发商应按照购房合同按时交付房屋,并保证房屋的质量和配套设施符合合同约定。
信息披露:开发商有义务向买受人披露房屋的相关信息,包括房屋的产权、是否有抵押等,以确保买受人的知情权。
问题解决:如因开发商原因导致购房者权益受损,开发商应积极与购房者沟通,寻求解决方案,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然而,在刘女士的购房过程中,开发商和中介显然没有履行这些义务。
首先,房产顾问给刘女士展示的户型图与她实际购买的房子不符,但门口没有标注门牌号,导致刘女士在选房时产生了误区。 其次,当刘女士要求拍摄已布置房屋的实际外观时,房产顾问以房屋门锁着为由没有拍照,使刘女士无法确认其购买房屋的具体情况。 最终,装修设计师到现场测量房屋时,工作人员还是带来了刘女士照片中的5404房间,这进一步误导了刘女士。
很明显,房产顾问是在故意给刘女士埋坑。 由于经纪人张某也承认,刘女士买房时看的房子是5404室,可以看到江景,并愿意帮刘女士作证,所以更确定是房产顾问故意弄虚作假。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刘女士可以通过中介与开发商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和谈判,争取合理的解决方案。 如果协商不成,她可以考虑向有关当局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