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开设培训机构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组织者资格:个人组织者需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犯罪记录。
2.教育经历及任职资格:主办单位应具有2年以上教育工作经验,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大专以上学历。
3.师资:培训机构需至少6名教师,其中至少2名为专任教师。 所有教师均应具备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和相应的学历要求,从事高中教育培训的教师应当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高中教师资格证。
4.教学场所和设施:必须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设施、设备等,教学、办公楼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如属租赁校舍,租期须不少于3年。
5.注册资本:培训机构需要有一定的注册资本,一般不低于10万元,并且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评估。
6.内部组织管理机构:要有比较健全的内部组织管理机构,保证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
7.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需要提供拟提供的专业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
8.相关制度及文件:拟拟办职培机构章程及发展规划、办教管理制度、共办学校协议(如有)等。
9.税收、金融:依法办理税务登记,按文化体育产业税目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
10.法律文件及批准:需向教育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报告、主办方身份证明、教师资格证、教学设施设备清单等。 经教育部门批准后,即可申请法人注册营业执照。
具体流程如下:
1.准备相关材料,包括主办方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教学设施设备清单、拟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等。
2.向学校所在教育局索取《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审批登记表》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资格、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审核通过后颁发许可证。
3.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法人登记,需提供验资证明、经营场所状况等材料。
4.办理税务登记,按文体产业税目缴纳相关税费。
5.完成上述程序后,培训机构即可正式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