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卫健委、市医保局联合印发《深圳市专科医师培训管理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12月11日《上官报》)。
让**有权开处方是合理的。 一方面,从**的角度来看,医生资源相对稀缺,临床形势变化迅速,因此**需要具备一定的运营权限;另一方面,许多欧美国家开放了处方权,培养了一批高素质人才,为国内相关探索提供了一定的借鉴。
此外,该专业具有很高的“准入门槛”。 根据相关规定,获得大专证书必须满足三个条件,即:护理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五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两年以上相关专科岗位工作经验取得中级以上护理专业技术资格。 这也说明,只有少数专业素质高的**才有开处方的权利,患者也不需要太担心。
但是,能否开处方权,与医护人员的执业定位有关。 这不仅是一个技术问题,还涉及不同群体的利益和价值观等复杂问题。
很长一段时间,**处于附属地位。 而当**拥有开处方权时,不仅职业认同感会提高,而且在部门里也有更多的话语权,以及更丰厚的薪水。 到时候,会不会与医生的工作职责重叠或模糊?会不会与医生有意见冲突甚至利益冲突?
更何况,如果因为**的处方而引发医疗纠纷和社会舆论,无论手术是否合理,其严重程度都可能远远超过执业医师,医疗机构能否承受住压力?专业**的培训模式是否成熟?这些也是不容忽视的问题。
2024年9月,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宣布将成为“全国首家开**处方权的医院”,但不到10天就删除了该文件,并回应称:“我觉得时机还不成熟。 “而现在,深圳率先试点,上海近期也会出台相关文件,开药的时机成熟了吗?
要以更加审慎的步伐开放开处方权,同时要建设人才队伍、完善薪酬体系、转变“重医重养”的观念等相关措施,以更细化的规则做好风险规避工作, 让医生、护士、患者都有理解和适应的空间。
开具处方权不仅是代表开药权的腰牌,更是一种责任和担当,它不仅要求受让人能够处理自己开出的药物的并发症并承担相应的后果,还需要各地相关部门进一步考虑和评估,探索更多有益的尝试,为患者提供便利,振兴医疗资源。“(郑冠解说员韩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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