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冬季气温的逐渐下降,雨、雪、冰等恶劣天气频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和风险增多。 12月12日,宜春县开展百日冬季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迅速行动,确保宜春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在年底、年初保持稳定。
密切关注关键的交通违规行为近日,祁春交警大队民警正在开展美丽乡村之旅"在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中,发现一辆三轮摩托车后箱两侧坐着两名妇女,两侧窄挡板不牢固,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民警迅速开车上前停车,对司机和乘客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及时有效消除安全隐患,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司机进行处罚。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狠抓隐患排查,重点关注重点路段、重大隐患、重点企业和高危驾驶人,确保快速反应,处理各类交通问题。 12月11日至12月15日,全县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其中,国道、省道违法从;涉及卡车超载从;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从;昏昏欲睡的驾驶酒后驾车从;“小微车”交通违法行为从;
密切关注交通基础的不足之处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基础上的短板,加快对交通要干线、隐患、事故多发路段等道路基础设施的安装改造,确保安全、安全,并加以整治。 赤东镇开展了G220南环路道路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计划安装50盏太阳能路灯,用于道路照明供电和2个缓坡。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在市区南阳三路实施安装路灯和护栏。 根据辖区县道X226事故实际高发情况,狮镇一次性出资10万元购置警电瓶车20辆,并组织镇安局长(村民警)开展“早晚”巡检等候。
狠抓重点人群安全教育
12月11日至12月16日,县交警大队分别前往六合镇、赤东镇,会同辖区党委、派出所、交警中队开展道路安全宣传“七进”活动,加大对群众的交通安全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交通安全宣传覆盖面。 在活动现场,通过展示交通安全展示板、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向群众广泛宣传交通道路等安全知识内容,不断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氛围。
安全出行从我做起,从现在开始。 我们呼吁每一位市民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不放过任何侥幸心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守法,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平安回家。
致公众和驾驶者的一封信
向公众和车辆司机问好
为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积极传递文明交通的正能量,我们向广大市民和驾驶人提出以下建议:
坚决拒绝酒后驾车。 坚决杜绝酒后驾驶机动车(含摩托车),酒后要驾驶机动车的,应主动劝阻,拒绝乘坐违法车辆;
文明的停车。 机动车必须依次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内,不得越线停车,不得停放在车行道、人行道或其他阻碍交通的地方,严禁占用道路、并排停车、斜停;
文明驾驶。 自觉遵守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志,不闯红灯,不逆行,不冲马路,文明给行人让路驾驶和骑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应正确佩戴安全帽,走专用车道,避免发生事故,夜间打开车灯
安全上下车。 车辆乘员应向路边方向停车,注意迎面而来的车辆,并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即上下车,不得妨碍其他车辆通行;
安全驾驶。 驾驶车辆驶入国省道主干道和市区道路时,应降低车速,注意主干道的交通状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再沿方向进入主干道,不要急急、急转弯、停车。 在国道、省道等主干道上行驶时,尽量与大货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避免接近大货车司机的盲区和转弯区
遮阳篷的安装没有违反规定。 遮阳篷虽然可以提供遮阳和防雨的功能,但它具有遮挡视线、改变车辆原有结构(降低行车安全系数)、存在安全隐患的能力(在发生交通事故时,金属骨架容易加剧事故损坏结果), 同时降低了车辆的灵活性,增加了事故的发生概率。
应急。 如遇车辆抛锚,或道路交通事故不能驶离道路时,应开启车辆双闪灯警示,在车辆安全距离(高速安全距离不小于200米)方向放置三角警示灯,车辆人员离开车辆后在安全区域报警, 等待警察和救援。如遇轻微刮擦事故,可通过“交通管理12123”APP尽快疏散事故现场,避免造成交通拥堵。
安全畅通的出行是我们共同的目标,也是全社会的责任和义务,也需要您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发挥示范作用,以自身文明的交通行为为榜样,努力成为文明交通的典范、志愿管理者和积极的宣传者,带动全社会共建共享一个安全、 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祁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宣
*:爱都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