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own Leader Lawyers & Firms,“无论贫穷还是富有,健康还是生病。 你愿意远离吗? 这个普通的结婚誓言,无论多长,归根结底都是问你是否可以“分享喜怒哀乐”。 因为人们常说,能分担风风雨雨的夫妻,才是最幸福的夫妻。 然而,一起分担苦难很容易,在生活中,很多夫妻经常因为无法分担苦难而发生争执。
张宇和丈夫谭军是陕西农民,两人结婚20多年,生了一对孩子。 由于家里经济条件差,谭军常年在习打工,张宇生下小女儿后留在家里照顾孩子,同时打点零工补贴家庭。
随着大儿子毕业工作,家里的经济压力就小了很多。 张宇以为自己已经度过了最艰难的时期,生活开始越来越好。 没想到,一场意外发生了,让她陷入了尴尬。
2024年,张宇意外遭遇车祸,导致髋关节坏死,丧失工作能力。 车祸还给张宇造成了严重的后遗症,到2024年,她的牙齿大部分都脱落了,让她吃不下东西。 医生诊断后,建议安装假牙。
人们都说“一颗好牙值千块钱”,安装一副好假牙并不便宜,按照张宇的情况,预计要花3万元。 对于已经丧失工作能力4年的张宇来说,这笔费用难以承担,她只能寄希望于常年在国外工作的丈夫。 谭钧得知此事后,毫不犹豫地以没钱为由拒绝了。 谭钧的态度让张宇感到心寒,她认为丈夫应该按照承诺与她同甘共苦,于是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丈夫支付医疗费。
那么,张宇想要同甘共苦,除了口头承诺之外,还有法律依据吗?
事实上,夫妻之间相互扶持是法律义务,这是法律规定的。 我国《民法典》第1059条明确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赡养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有权要求对方赡养。
夫妻之间的赡养义务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生活、物质、精神上相互扶持和扶持的权利和义务。 这项义务随着婚姻的结束而产生,并随着婚姻的结束而结束。 夫妻一方没有固定收入、生活乏力、无独立生活能力,或因疾病、年老等原因需要赡养,另一方不履行赡养义务的,需要赡养的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承担赡养责任。
就像本案一样,张宇因为车祸失去了工作能力,也导致了进食困难的后遗症,不仅生活上的欠缺**,还有生病需要扶养的情况,谭钧作为丈夫,应该承担起赡养妻子的义务。
另外,在这种情况下,张宇作为长辈,不好意思向久不劳之力的儿子要钱,但实际上,儿子作为成年人,也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养和保护父母的义务。 第1067条第2款还规定,无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有权要求成年子女支付赡养费。
因此,法院在审理此案时,认为矛盾并非不可调和,并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 最终,张宇与丈夫、儿子达成协议,每人承担1万元的医疗费用。
两个人从陌生人变成了夫妻,成为了家庭成员,家庭成员之间有情感纽带,血缘相连,应该互相扶持,共同渡过难关,这是道德和法律的规定。 同甘共苦不只是口头上的承诺,只有经历过分担苦难的痛苦,才能更加感受到分享甜蜜的甜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