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即将建立新的“裁判文书数据库”的消息热议不已。 我之前曾评论过,这个所谓的“判决书库”的官方文件,其实是“在网上流传”的,已经透露出一些“试探性”的含义。
此外,还有很多事情他们没有解释清楚,他们的模棱两可的态度也在看群众的反应。
例如,它只是说新建立的“裁判文书数据库”不会公开,但没有说旧的“裁判文书网”是否会继续开放,是否会关闭。 这让人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焦躁不安。
如今,由于记者的采访,最高人民法院对此事做出了回应,也登上了热搜。 但不知道为什么,我说了很多,但还是没有解决问题。 公开与否,其实都是5个字,他们聊的篇幅很大,效果还不如5个字。
你就不能说一些普通人能听懂的话吗?
什么是“从全球角度来看”,什么是“永不停止”,“披露不等同于出版”......你完全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
一个“是或否”的问题,这么难问?显然,他们自己也知道这很荒谬,羞于说出来,明明隐瞒了内幕,但就算挣扎着,他们还是要去做。
看了几遍,基本回避了记者的提问,然后模棱两可地说,它没有阻止之前的判决书网,然后巴拉巴拉从全球的角度看了看。 事实上,如果新建裁判文书数据库,旧的裁判文书网络基本不会更新,即使偶尔更新,也只是微不足道的案例。 时间会让人忘记这件事情,然后慢慢的裁判文书不会在网络上公开,就会变成一个微妙的事实。
所谓“裁判文书网”和“裁判文书库”是相辅相成的,说白了就是没有文书网,有文献库,双方都可以互补。 问题是该库不是公共的。
对知乎的回答说得非常好,他认为,即使是现在的“裁判文书网”也不再有序和公开,更不用说建立正当的“裁判文书库”了。
现在裁判文书的网上数据断崖式下跌,相当于一次“评评”,放出能放的“评注”,把其他的都藏起来。 (顺便说一句,这个号码没有消息功能,有些人不必奇怪。 “不行”和“打不开”是两个意思,希望能理解)。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 裁判文书的网上使用,即把每一份判决书的案情都放在阳光下,可以起到监督法院判决是否公平公正的作用。 反之,一旦限制公众观看,就给了法官和法院任意徇倩法律、徇私舞弊的土壤。
其实这些年来,网络上有很多文件,我们常说的“案例”,被深深的吐槽,有的甚至被人看到,然后被拿出来推翻。 这种情况一方面是一记耳光,但另一方面却减少了大量冤假错案。
此外,网络上的裁判文书会揭露一些最重要的事实和受贿人的信息,特别是在海南高院、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等许多法院领导的案件中,许多受贿律师和法官的名字没有被隐藏,被揭露在世人面前。
近日,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时,张律师甚至在法庭上报案称,审理**案被告的法官曾行贿5万元。 证据写在判决书中。 如果律师在互联网上搜索文件无处可寻,这种事情怎么可能公开呢?
因此,律师和老百姓要想看到判决中隐藏的不公和不公,唯一的机会就是把判决书在网上公开。 而一旦裁判文书不再公开,这些不可告人的东西又怎么可能暴露在阳光下呢?
法官也是人,只要是人,就会有欲望,就会犯错,就会**。 如果他们不受监督,那么法治将如何维持? 万物都有裂缝,这就是光线照射的地方。 尽管裁判文书的互联网存在缺陷,但其网络披露带来的光芒是人们生存不可或缺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