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之中有一个自相残杀的世界,在这个世界上,普通人的生活就像草芥末一样,即使死后连一根骨渣都找不到,而背后的始作俑者,后来居然成了梁山英雄,那他们又是谁呢?
本内容将盘点凉山的食,共十只,也堪称凉山十大食人魔。
第一个介绍的人,肯定是杀人不眨眼的黑色旋风李奎。
在《水浒传》原著中,有两起关于李逵吃东西的事件,第一次发生在宋江攻打武威军,活捉黄文兵之后。 当时宋江想活杀黄文兵,可是他自己动手不方便,于是铁杆知己李奎就出去了。
李奎抽出一把锋利的刀,先从黄饼的腿上切下来,切好的在酒前的炭火上烧完后,切了一块黄饼,又把黄饼切成一块,李奎把刀切开胸膛,取出了心脏和肝脏, 并与领导们一起做了发人深省的汤。
这段描写中有一个令人不寒而栗的细节,那就是黄文兵看着李逵吃他的好肉,这一幕对于想猝死的黄文冰来说,实在是太恐怖血腥了。
更残忍的是,李逵吃了自己的心后,扯出了自己的心脏,给朝盖等领导做了醒人汤,可想而知黄文兵的死是多么惨烈。
第二起事件发生在原版《水浒传》第42集,假李奎斩断了抢劫一个人的路径。 据说,李逵杀了冒充他的李贵后,担心蔬菜下面没有米饭,就把李贵腿上的肉一块一块地切下来,烤着吃,切下一块,烤着吃一块。
李逵吃人肉的风格就是这么简单粗暴,不需要添加任何配料和调味品,也不需要进行任何清洗消毒,直接烤着吃就行了。 此外,书中还特别说明,李奎吃完饭后,将李奎的尸体拖到茅草屋里,然后放火烧掉,也就是说,剩下的没吃完的肉,是李奎直接火化的。
但这不算什么,梁山上有一个比李奎更强大的食人魔,他就是火热凶猛的邓,这家伙刚出现的时候,书中有两首赞美诗写道:多吃人肉眼睛红,火眼是邓飞。
多吃人肉,意味着邓飞把人肉当成平常的东西,以至于眼睛都红了,所以他的绰号是火岩。
从这个绰号来看,邓肯定吃过人很多,但书中并没有明确记载他吃人肉的事迹,只是作者提到过。 我个人推测,邓飞在银马川抢劫房子的时候,一定有很多路人被他吃掉了。
而且不光是邓红了眼眶,还有催命的法官李丽,光看这个绰号就知道这家伙可不是好胡茬。 **介绍他是江州人,在江州街道杨凌开黑店为生,只要这里有客人来吓唬他,他就会用***来找麻烦他,然后要钱杀人。
这个方法和孙二娘开了一家馒头店一样,孙二娘就是把麻烦的客人做成**肉包子,那么李丽会怎么对待客人呢?再看看作者对李丽长相的描述:红胡子散乱,红丝虎眼圆圆的。
红丝虎眼,正常人怎么会有这种样子?想必也是吃太多人肉的后遗症,也许食人的数量没有邓飞那么多,所以他的眼睛里只有不少红线,也没有像邓飞那样变成火眼。
朱贵是梁山的元老,早在王伦掌管梁山的时候就去了梁山,负责经营梁山宾馆。 这家酒店相当于凉山一扇通往外界的窗口,它的主要工作是收集和探查情报,但也会在闲暇之余做一些杀人抢劫。
*描述,没钱的客人会让他去这里,但只要遇到有钱的客人,他就会用***把它翻过来,拿走他的钱,结束自己的生命,最后细肉片就是肉,肥肉就炸了,点燃了。 那是什么意思?这意味着瘦肉被做成培根,肥肉被煮成一点淡。 朱贵的操作,也算是真正避免了杀人、留下货迹的可能,可以说,只要种在这里,基本就会从人间蒸发掉。
而作为资深的人肉店老板,朱贵或多或少都尝过人肉的滋味,所以他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食人魔。
在朱贵之后,还有孙二娘夫妇,这两个人也是开黑店的食人魔。 不过,孙二娘对人肉的处理方式却很独特,他不像李逵那样直接生烤,也没有像李丽、朱贵那样做成菜,他把人剁成肉馅,然后用一锅面做**肉包。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之前,孙二娘也会把麻烦的客人清理干净,然后进行分类,肥的做成黄牛肉卖,瘦的做成水牛肉卖,真的非常讲究。
至于优质肥肉大的授权商品,孙二娘总是要自己开包,而丈夫张青则扛着包袱卖。 一般来说,两者分工明确,一个负责生产,一个负责销售。
虽然书中没有明确提到他们吃人肉,但我个人认为他们至少吃了人肉。 原因也很简单,做的人肉包子能卖不出去,完全要看它的味道,这需要孙二娘夫妇在制作过程中去品尝
此外,孙二娘除了做人肉食外,还搞了一些副产品,吴松曾经光顾过他们的人肉修炼,里面的场面非常恐怖。 书上写着:地上有几张人皮摇摇欲坠,横梁上挂着五七条人腿。
人的腿是用来做黄牛肉和水牛肉的,但是剥掉人的皮有什么用呢?书中没有明确说明,但我认为应该是制作皮裙、皮手套、皮帽等皮革制品的原料。
从这个角度来看,孙二娘简直是把人肉用到了极致,他和朱贵一样,是餐饮业的好手,也是食人魔。
青峰山有三位首领,他们喜欢吃用心肝熬制的酸辣醒酒汤。 这三位首领分别是大寨主的金茂虎燕顺、二寨的短角虎王英、三寨的白面郎君郑天寿。
原著第32章,宋江正要去清风村与华荣会合,却在路过青峰山时被小喽啰抓住,醉酒的严顺不知道是宋江,于是命令手下挖出心来做醒人汤, 而老宋一听吓坏了,连忙说出自己的名字,幸亏逃了出来。
从这里可以看出,燕顺没有做过这种事情,因为从小奴才手中夺走老宋的心脏的过程非常熟练。 让我们看看原文是这样写的:只见一个小奴才拎着一大桶水放在宋江面前,另一个小奴才卷起袖子,手里拿着一把切心刀,挑水的小奴才双手倒水,倒进宋江的心脏里。 原来,凡人的心是用鲜血包裹的,泼冷水驱散血,取出心肝,酥脆可口。
此外,从仆从们的小叽叽喳喳中可以得知,每次他们做完醒酒汤,剩下的肉都会炖煮给他们吃。 俗话说,人聚,物分,虽然作者没有明确说王英和郑天寿也吃饭,但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很难说得清不起妖,王英的性格确实很卑鄙。 可以看出,青峰山上上下下都有食人族。
最后一个食人魔是小霸王周彤,关于他登场时抢走刘夫人女儿的阴谋,书中写道:流苏枪是对的,捂住食人族心脏和肝脏的小魔王,哨棒是双的,挟持着不赡养爹娘的真太穗。
一个吃人心肝的小恶魔,可见这家伙也喝醒酒汤,好色吃人,周和王颖一样,真的可以说是妖中妖。
那么,为什么《水浒传》里有那么多自相残杀事件呢?作者想借此表达什么?我认为这是乱世中人性的扭曲和复杂性。 可以说,早期是有案可循的,人们在战争中没有合适的衣食也就不足为奇了,为了自己的生命而吃人也就不足为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