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的期限是多久?
已经是失信被执行人,生效法律文书载明的义务已经全部履行,与被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止执行;他们可向法院申请将其从失责判决人名单中删除。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两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手段阻碍、抗拒执行,或者存在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年至三年。 逾期后,人民法院将在三个工作日内移出失信信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失信被执行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数据库中删除相关信息:
1、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全部义务均已全部履行完毕;
2、与执行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执行申请人确认履行
3.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止执行。
右孩子的影响是什么?
1. 儿童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2、参加公务员、军校、航空院校等考试的子女,可能无法通过政治考试;
3.对于未成年子女,可以强制执行其名下的不动产。
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1、乘坐首关时,选择飞机、火车软卧、二等舱以上;
2、在星级酒店、酒店、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楼盘或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租赁高档写字楼、酒店、公寓等工作场所;
5、购买非必要车辆;
6.旅游、度假;
7. 子女就读于收费高昂的私立学校;
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如占用G字样动车组列车上的所有座位,在其他动车组列车上占用头等座以上座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