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多次接到贷款工作者投诉,称其家庭成员因公积金存放地和贷款地属于不同中心,无法办理每月还款业务。 为进一步落实省委、市委“精益求精、敢为人先、务实求效益”行动要求部署,进一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践,解决贷款职工家属无法办理每月还款业务的问题,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积极与省内各中心、省级项目组沟通协调,于2024年9月21日开展“省内跨中心还款”业务。
原每月取款还款业务(以下简称还款业务)仅允许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地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的职工及其配偶或共同借款人办理。 “省内中心间贷款还款”业务开展后,贷款还款业务的申请对象将扩大到已缴纳福建省(厦门除外)住房公积金并已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或补贴(组合)贷款的员工,其主要贷款人、配偶或在省内(厦门除外)存款的共同借款人可办理“跨中心还款”在福建省(厦门除外)贷款省“业务在公积金存放场所的服务大厅。
全省“跨中心还款”业务在原有还款业务的基础上进行升级,打破地域限制,突破技术壁垒,拓宽了还款业务受益群体,有效解决了贷款从业人员家属因公积金存款和属于不同公积金中心的贷款而无法办理委托还款业务的问题, 全面提高公积金使用率和贷款职工家属资金使用率,大大减轻贷款职工家属的还款压力。自9月21日“省内中心间贷款还款”业务开通以来,10天内共办理交易133笔,签约用户273户。
此次开通“省内中心间还款”业务,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注民生民意、回应人民群众需求的生动体现,也是加快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的阶段性成果。 随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持续聚焦群众痛点、难点和阻塞点,为广大员工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
*: 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