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审判程序上有一审、二审和再审之分,如果一审不满意,可以进行二审或再审,那么应该选择哪一个呢?二审和再审有什么区别?什么时候第二次审判,什么时候再审判一次?今天闫律师就给大家详细讲解一下。
首先,让我告诉你第二次审判。 至于二审,也就是你收到一审判决后,不服,在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诉,注意此时判决尚未生效,但是如果已经过了15天,判决正式生效,你就不能再上诉了, 并且不会有二审的机会。只要在15日内提出上诉,二审人民法院必须审理案件,可以直接改判,也可以发回一审人民法院再审,可以维持原判。 二审为终审,即使对二审判决不服,也不能再上诉。
那么再审呢?与二审有什么区别?再审有一个非常崇高的名字,叫做“审判监督程序”,顾名思义,就是对审判进行监督,针对的是已经生效的,即判决书已经收到15天以上,还有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如果你认为判决是错误的, 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必须在收到判决或者原判决错误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那么,各级人民法院,包括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除申请再审外,如果发现判决有错误,也可以主动再审上级检察院发现判决错误,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对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同级检察院可以提出检察建议。 再审可以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也可以由下级人民法院责令再审。
我们简单总结一下,首先会进行一审判决,接到判决书后,如果判决尚未生效,将在15日内上诉,进行二审。 一审判决15日后生效的,此时不能进行二审判决,只能再审。 那么以上就是一审、二审和再审的关系,你说清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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