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综合性立法。 《条例》共7章60条,重点围绕网络素养提升、网络信息内容规范、网络个人信息保护、网络沉迷防控等内容,标志着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建设迈上了新台阶。
特别是,《条例》强调了“大平台”的特殊责任。 青年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大平台”要从关爱国家未来的角度,意识到自身产品可能对未成年人产生的负面影响。 截至2024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已达10人79亿,其中未成年网民数量超过1人91亿,农村未成年人使用互联网的比例也在逐年增加。 然而,未成年人的网络技能主要用于娱乐、游戏、聊天和购物,硬件知识、在线学习等基本素养相对缺乏。 在设计相应的互联网产品和服务之初,就要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和行为习惯,建立相应的合规制度和专项保护规则,不要有任何袖手旁观的念头,更不要成为侵害未成年人的“猎场”。
《条例》明确了家庭监护、学校教育、职能部门的职责。 提高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离不开家庭、学校、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家长的网络行为具有言行教养未成年人的作用,能有效促进未成年人健康上网,亲子关系越好,孩子的网络认知能力、技术能力和创造能力越强;在学校现有课程体系下,与网络素养相关的教育内容尚未全面、合理、科学地纳入义务教育的各个阶段,无论是课程内容、课时数、师资队伍和教学水平,都不能完全满足需求,学校应承担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教育的重要责任。 提高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意识,引导未成年人健康文明使用互联网,树立正确的网络观,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职能部门要勇于承担责任,对各类侵犯未成年人信息安全的行为,积极果断“亮剑”,倒逼所有网络产品真正对未成年人负责。 只有人人参与,为保护未成年人网络安全画同心圆,才能形成共同保护未成年人的浓厚氛围。
为未成年人撑起晴天,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也是在保护我们的未来。
*:长城网络吉云客户端丨作者:吕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