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级网格惩罚!“在陕西榆林,网上有报道称,当地一名公职人员酒后殴打一名出租车司机,导致出租车司机入院接受**,引发网友热议。 事发后,当地主管部门、公安机关确认殴打者为公职人员,并发布通知书,对殴打者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拘留15日
*:界面新闻、潮汐新闻等)。
据了解,打人名叫李某,是当地县级社会救助服务中心负责人。 事发当晚,李某酒后打车。
李某上车后,先是侮辱了车内的出租车司机,司机质问李某为什么要骂人后,又被拉出车外殴打。
现场**显示,当李某殴打出租车司机时,旁边站着几个男人。 当李某继续殴打司机时,有人上前劝阻他,但李某还是殴打司机,司机不敢还手。
事后,司机家属表示,出租车司机被收院,但事发后,李某一直没有出面道歉。
当地主管部门获悉此事并确认李某为公职人员后,明确表示一定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此事。
目前,公安机关已发布通知书,表示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李某违法行为作出拘留15日。 当地主管部门决定停止李某履行社会救助服务中心负责人的工作,并已对李某涉嫌违纪行为进行立案审查。
网友们纷纷表示:“看这德行,肯定有不少喝酒,看看他那天晚上和谁一起喝酒,说不定会有意外收获!“,出租车司机被打,不还手是对的,现在李某负全部责任,损失的工作费用必须赔偿”,“李某必须被开除公职!”
网友的言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法律怎么说?
首先,“醉酒”从来都不是违法犯罪的理由。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五条规定,醉酒者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应当受到处罚。 醉酒的人处于醉酒状态,对自己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公共安全构成危险的,应当采取保护措施约束,直至其清醒过来。
简而言之,在酒精影响下实施非法犯罪行为只有一种程序。 也就是说,在进一步处理之前,应该克制它,直到酒精清醒过来,并且不影响对其行为的定性,甚至没有从轻处罚的依据。
其次,**的特点是寻衅滋事,不打人,已经是最高刑罚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寻衅滋事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具体而言,殴打侵犯了受害者的健康权。 寻衅滋事不仅侵犯了身体健康权,也违反了社会的正常管理秩序。 也就是说,李某的行为还扰乱了社会秩序,因此他的行为构成了寻衅滋事。
也就是说,从寻衅滋事不构成刑事犯罪,最高刑罚最多只能拘留15天这一事实来看,**已经受到最高级别的处罚。
其次,李可能不会被开除,但惩罚是不可避免的。
具体而言,根据《公职人员政府制裁法》第14条,只有犯有刑事罪的人才会被解雇。
但是,第41条还规定,公职人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公职人员形象,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可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政务处分。
也就是说,在不构成刑事犯罪的情况下,一般不会直接予以开除,而是会根据李某违法行为的情况以及造成的后果和影响给予警告、撤职等处分。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八条规定,担任领导职务的公职人员有违法行为,被罢免、撤销、撤职或者辞去领导职务的,检察院可以同时给予政务处分。
最后,出租车司机可以要求李某赔偿他损失的工作费用。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犯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餐费等合理费用,以及因失业而造成的收入损失。
司机靠开出租车招客为生,现在因为被李某殴打而无法正常工作,所以李某不仅要赔偿司机的医疗费,还要赔偿他损失的工作费用等损失。
有网友认为,社助站的职责是帮助有需要的有需要的人,需要有爱心的人才能胜任,但从李某的行为来看,他并不适合在这里工作。 你觉得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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