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改的核心问题之一是政企分离。
绝大多数原来由电网企业承担的职能,都先被分配到了第一位,暂时没有治理能力,然后由电网企业通过授权的方式进行管理,比如电表计量管理是质监局的职责, 目前大部分职能由电网企业计量中心行使。那么谁来负责虚拟电厂呢?事实上,它还涉及到虚拟电厂的一些基本内容。 第。
1、虚拟电厂的管理对象是什么?
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管理电厂。 电网企业的省级调度部门也是这么认为的,既然是电厂,就应该规范管理。 因此,中国大多数虚拟电厂管理平台和项目都是由省级政府组织实施的。 然而,虚拟电厂是对“负荷侧资源”的虚拟化管理,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电压等级必然偏低,且大部分在220kV以下,因此引发了后一个问题:电网内部专业管辖边界的划分(我们稍后再讨论);其次,虚拟电厂虽然被称为电厂,但无论从管理边界、管理范围、管理内容、管理模式等方面,都与实体电厂相去甚远。 虚拟电厂的内涵是负荷侧可调资源的聚合和交易,即负荷侧电力资源的管理。 第。
2. 谁将管理虚拟电厂?
集中式火电厂的管理、建设和运营由发电企业管理,并网调度由省级调度管理,电力交易主要通过电力市场组织,同时接受能源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因此,管理可分为建设运营、并网调度、交易组织者、监督管理四个角色。
虚拟电厂在四个方面都与传统电厂不同。
1、建设运营方只要具备负荷侧资源开发能力,就可以成为虚拟电厂的建设运营方,如用户负荷管理方(电力用户、售电公司、第三方节能企业、第三方物业公司等)、负荷侧非负荷资源管理方(充电桩、储能等建设运营单位)。
2.并网调度员负荷侧资源的并网电压等级大多低于220kv,且多属于配电网,而省级调度一般管理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输电网节点,因此虚拟电厂一般由配电网调度和电力营销专业人员管理。 当然,这也涉及到分销和营销的专业边界,而目前“运营和分销贯穿”的经营趋势更倾向于整合这三个专业部门的业务,甚至营销部门对此有更大的发言权。
部分市供电企业建设的虚拟电厂平台以市场部为主,其建设风格和思路与省委牵头的虚拟电厂平台明显不同。 3. 交易组织者
以省调度为龙头的虚拟电厂平台,立足于省级集中辅助服务市场。 目前,国内配套服务市场多以输电网安全运行调度为目标设计,交易品种相对有限。 在电能市场特别是现货市场尚未成熟的情况下,配套服务市场的成熟度也很低,一些地方配套服务市场与电能市场的界限还比较模糊。
虚拟电厂作为电力分配和消纳中的虚拟资源产品,大部分无法达到省级集中辅助服务市场的交易门槛。 比如容量,一些配套服务市场都是20MW开始的例如,接入的技术要求必须具有省级实时调度接口还有对响应速度的要求,省规由于电网的安全需求,更倾向于购买具有快速调频能力的资源,如源电网侧的大规模储能资源(抽水蓄能或电化学储能)。 这与虚拟电厂与生俱来的“低分散、小”资源管理能力有关,即响应速度很低(一般只有日前或日内调峰能力,很少具备调频能力)。资源极度分散(分布在中低压配电网和用户配电网中,站点成百上千);单体容量小。
因此,虚拟电厂更关注中低压配电网层面的电力平衡,而不是省、集中、输电网的平衡服务。
目前,国内配套服务市场还不够成熟,无法开展配电网,甚至低压配电网配套服务产品交易,甚至连配套服务市场的初衷都不是这个。 因此,国内虚拟电厂发展的困境就在于此。 目前,省政府组织组织的配套服务市场,并没有为虚拟电厂“低分散、小”的资源提供足够的交易机会,也没有足够的回报。 相反,我们只能通过“有序的电力补贴”来退回到激励措施上。
我个人认为,有必要考虑电力市场的系统性设计,比如中心化交易市场(场内交易)和去中心化交易市场(场外交易)的结合。
至于国内一些虚拟电厂管理平台,更多的是展示功能,不具备调度真实“虚拟化”资源的能力,更谈不上市场化。 它甚至混淆了资源的构建和运营与交易组织之间的界限。 你不能同时做裁判和运动员。
4、监督管理党如果建设经营方是证券机构,交易机构是证券交易所,那么监督管理方就是中国证监会。
对市场交易的监督管理,以及负荷侧用电的监督,本质上是最好的功能。
例如,有序的用电管理是最重要的责任,授权电网代表电网行使(或部分行使)相关管理权力。
随着电力市场的建设,在正常情况下(非不可抗力情况,如自然灾害、战争、重大故障等),市场运行状态下的有序用电管理责任应逐步让位于市场,让信号打响有序用电的指挥棒,让市场代替补贴。 因此,补贴虚拟电厂的运营模式在未来永远不会成为主流。 以第一的名义,通过电力营销部来建设“负荷管理中心”,其本质我认为是处于非市场状态的,第一行政管理手段,是一种非正常管理。 以虚拟电厂为例,我们其实可以看到电力市场化的过程中太多了,电网、市场、其他市场参与者之间的多边互动过程,这也是一个很有意思的视角。
如果你说错了什么,请纠正我。 **:鱼眼看电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