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从高空投掷物体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已被“定为犯罪”。 但在现实生活中,还是有很多人不在乎,最终陷入了困境。 今天(12月20日)晚间,余姚市公安报案高空投掷警方报案:该男子因争吵失控情绪,从15楼扔下行李箱,最终被拘留。
幸运的是,从天而降的手提箱没有击中任何人。 本文**由余姚市公安提供。
12月10日晚8时许,余姚某家电城一家店门口有人路过时,一个行李箱突然从天而降,吓得冒出一身冷汗。 幸运的是,它被砸在空地上,没有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
事件发生在两座高层建筑之间的道路上。 道路两旁停着许多汽车,周围有很多商店,来来往往的行人也很多,但幸运的是没有人受伤。 “物业工作人员当场检查后,他们无法分辨箱子是从哪里来的。 但行李箱从天而降,显然是有人从高空扔东西,于是他们向余姚市公安局阳明派出所报案。
警方在获得公众**时发现了线索。
民警陆天琪勘察现场,取回事发现场对面大楼的公众**,最终发现行李箱是从15楼扔下来的。
根据这条线索,警方找到了对应的居民李丽(化名)。 经过询问,外省男子李丽承认自己扔了行李箱。 随后,他被传唤到警察局。
当被问及他为什么把行李箱扔出窗外时,李丽说:“在你来之前,我和女朋友吵架了,一烫头,我就把行李箱扔出了......窗口我当时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现在我真的很后悔。 ”
这名男子与女友争吵,情绪激动,扔下行李箱。
我们称了一下这个行李箱的重量,其中包括里面的衣物,总共 7 个65公斤。 可想而知,如果它从天而降,那将是多么致命。 幸运的是,这次没有出现严重后果,但其背后的安全风险不容小觑。 阳明派出所相关负责人表示,高空炮弹是天上的“痛”。
严重高空投掷物品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刑事责任。 本案中的李丽因涉嫌高空抛掷物品罪,已被余姚公安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因此,从高空投掷物体真的不是一件小事,稍有不慎就会导致入狱。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新闻多一点]。
2024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高空投掷物品”行为首次定为刑事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定犯罪的补充规定(七)》明确规定,对高处抛掷物体罪,规定情节严重的, 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从重处罚的规定审理量刑。
中国宁波网记者王晓峰、通讯员李培妮 罗晓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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