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9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李进抢劫案进行再审宣判。
法院认为,原判查明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原审被告人李瑾不能认定有罪。 判决:撤销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1999)川行终字第444号刑罚和成都市轨道交通中级法院(1998)成铁终终字第44号刑事判决书
原审被告人李瑾无罪。
这是一个迟到的判决,已经晚了29年。
2024年9月27日,李瑾莫名其妙地在街上被抓获,今天被判无罪,被剥夺自由21年9个月零10天,被控犯罪28年零3个月。
根据成都市轨道交通中级法院2024年2月作出的判决,法院经审理认定:2024年4月13日(案发前一天),李进与村民蒲发成、蒲发能在元谋火车站相遇,密谋抢劫。 当日15时30分左右,548路到达元谋站。 三人跟着乘客姚某某、林某某来到了元谋工务科招待所。 次日凌晨1时许,三名男子持撬棍等作案工具从门进入招待所,李进一脚踹开208房间的门,三人用钝器、尖锐物品击打两人,造成其中一人当场死亡,另一人因抢救失败而死亡。
作案后,三人抢走两人的行李逃离现场。
根据判决书,李进详细供述了自己如何认识普氏兄弟并策划抢劫、跟踪被害人、实施抢劫、盗窃财物数额、逃离现场、丢弃作案工具等。
判决书还记录了李进和浦发承军对犯罪现场的辨认,李进还辨认了被抢走的犯罪工具种类和被害人的手提包,卷宗中有**。
城铁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案件基本事实清楚,基础证据确实、充分,遂判处李进、浦发成死刑,判处浦发能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进行劳动改造,以观察后遗症。
随后,此案开始了长达29年的拉锯战。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李瑾提供了一份刑事起诉书,称本案唯一的直接证据是认罪,这是侦查机关通过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虚假供述。
上游新闻此前的报道也显示,浦发成在庭审中撤回供述,称认罪是诱导、逼供的结果,浦发能不承认参与了整个司法过程。
“我们后来被无罪释放,我们能够不认罪,因为我们坚持认罪。 ”
城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三人均提出上诉。
2024年3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撤销城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发回重审。
随后,澄铁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检方对李进公司实施抢劫罪,但对普氏兄弟的指控不能成立。
最终,法院将判决改判为无期徒刑,普氏兄弟无罪。
成都铁路中级人民法院改判后,四川省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提出抗诉,认为成都铁路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罪重罪定罪从轻”、适用法律错误、审判程序违法等错误。
后来,四川省高院认定,该案的肇事者众多,但与李进一起作案的“其他人”并不是普氏兄弟。 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也认为,原判认为李瑾的主要犯罪事实和法律适用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于2024年12月26日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2024年,普氏兄弟被宣告无罪后,成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赔偿决定,一次性赔偿普氏兄弟20多万元。
直到2024年7月7日,李晋走出监狱,服刑期间经历了8次减刑,实际服刑14年6个月12天。
但由于李进早在2024年9月27日就被铁路警察拘留检查,其实际拘留期限为21年9个月零10天。
李瑾出狱后,立即找律师为他上诉。
2024年6月11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决定,决定对李瑾抢劫杀人案启动再审程序。 根据再审裁定,法院认为,李瑾的上诉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二)项应当重新审判的条件。 据此,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由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再审。
值得一提的是,李瑾入狱后,又被转移到三所监狱服刑。 “无论我在**服役什么,我都没有承认我杀了人。 元谋**案发生时,我正在700公里外的营江工作,怎么可能在案发现场?时年54岁的李瑾告诉上游新闻记者。
本案最大的嫌疑是,有证据证明案发时李瑾不在案发现场。
李瑾的律师杨明宽、张古堆发现,2024年案发时,李瑾正在云南省英江县工作,不可能回到700公里外的元谋案发现场生效判决中唯一定罪的直接证据是李瑾的认罪,没有客观证据普氏兄弟的无罪判决使李瑾的同案被告是谁成为谜。
李进告诉上游新闻记者,2024年9月30日,他因涉案被羁押审问,于是向负责调查的铁路**办案人员提出:2024年10月13日案件发生时,我还在云南省英江县工作,没有时间回元谋作案。 ”
此外,李瑾还多次向被传讯的侦查人员、检察官反映,希望依法核实,但被办案人员拒绝。
报道称,杨明宽、张古堆找到李瑾的雇主方某,对他律师的讯问进行笔录,并提交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为再审证据。
方某在律师的讯问笔录中说,李进从2024年初到6月在颍江县方某家帮忙管理甘蔗林,2024年7月当地胡松河电站正在建设时,李进被安排帮忙建房,直到9月20日中秋节。 2024年。 中秋节过后,方某带着李进等工人前往中缅边境的红坡江,搬运砍伐的木材,工作了20多天后返回英江。
李瑾直到当年农历九月底才离开应江,回到元谋。 而元谋**发生在2024年4月14日。
12月29日,无罪判决下达后,《法都法》与李瑾进行了对话。
罗:恭喜你,你终于得到了无罪判决!
李瑾:谢谢!在我等待判决之前已经快30年了,我非常兴奋和兴奋。
我说不出任何道理,但我只是觉得无罪释放来得太晚了。
LAW:目前的情况如何?你对申请国家赔偿有什么看法?
李瑾::我现在是“五保户”,一个人。 由于这个案子,我们的兄弟姐妹几十年来从未有过交往,也没有感情。
因为我在监狱里,我没有和我的兄弟姐妹一起长大,我甚至对他们的样子没有任何印象。
至于国家赔偿,我确实和律师商量过,但是还没有具体商量,律师也很忙,我太累了。
这30年来,因为这场官司,我累了,觉得自己太累了,有点磕磕绊绊。
我现在真的很想休息,让自己放松一下,出去旅游看看风景。
LAW:你出狱后的这几年过得怎么样?你的身体现在怎么样了?
李瑾:这几年,我一直在老家打工,每天挣100多块钱。 主要工作是制作彩钢瓦。 说实话,这很难,但没办法,我必须活下去,我必须打官司。
由于他的年龄和技能不足,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 除非是这种辛苦,否则老板知道我的情况对我来说还可以。
最主要的是他身体不好,有肾结石。 在其他方面,由于他被折磨逼供,当天气变化时,他的手会感到疼痛。
在那年的审讯中,他被打得太狠了,可能因此留下了症状。
法都罗:官司持续了这么久,你是怎么坚持下来的?你有没有想过在两者之间放弃?
李瑾:非常感谢社会各界人士对本案的关心和关注。
上诉过程非常困难,想想都觉得很伤心。
2024年6月11日,接到四川高院的再审,随后疫情等诸多原因一拖再拖,一直拖到2024年。
在这几年的上诉中,如果不是**和各界人士的帮助,几乎不可能胜诉。
中控人对我说:你不能再找**报告了。
我告诉他,没有**报告,我们三个人能靠我和律师一个人赢吗?你会给我穿衣服吗?他没有说话。
因此,我非常感谢**及各界人士对我案的关注和关心,我向他们深深鞠躬,谢谢!
值得一提的是,率先报道此案并一直跟进报道的上游新闻,也对李瑾进行了专访。
谈话中,李瑾说:
我对这个结果非常满意,我现在无法形容这种感觉。
他被监禁了21年9个月零10天,他的美好青春被浪费了。 如果不是这样,也许我会结婚生子,我的孩子会考上大学,我甚至可能抱着我的孙子孙女,但现在我一个人。
这一无罪判决彰显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责任,也反映了中国法治的进步。
李瑾还告诉上游新闻,他没有撤回供词,因为他害怕留在看守所。
他说,他在监狱的刑期被减了八倍,减少了七年多。 在狱中,他下定决心,只要不死,出狱后一定会找律师上诉。
李瑾还表示,希望追究办案人员的责任,是他们不得不承认自己杀人,牵连了浦发诚、蒲丰能两兄弟,导致了三人的人生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