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召开全国检察机关建设工作会议暨第十次“双一”表彰大会,对全国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隆重表彰。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厅厅长胡乔荣荣个人一等功!
胡乔荣,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 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机关第一行政检察业务典范、全国优秀办案检察官、上海市法治工作先进个人、上海市“38红旗手”、宝山区“和平英雄”等称号,并入选全国检察检察人才库成员,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教育培训讲师团成员,上海市检察院第六届检务专家。获奖等,带领宝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厅荣获上海市检察院集体三等功、宝山区先进集体、宝山区38红旗集体等荣誉。
17年来,无论是在一线办案还是商业研究,胡乔荣始终保持着高昂的工作热情和钻研的毅力,拼搏拼搏,争创一流,既是司法办案“极致”的“工匠”,又是“敢于探索”的理论研究“大师”。
好事
做一个传递行政检察院温度的热心人
胡乔荣常说,行政检察工作追求完美,不仅要体现司法公正,更要体现司法温度。 她以女检察官特有的亲和力和细腻,办案、破案、暖人心。
在办案过程中,她积极推动行政处罚分期执行和暂缓执行制度的实施,对困境相对人无法及时缴纳行政处罚的,配合行政机关开展执行和解工作,缓解被处罚人的困境。 例如,在办理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刘某红、刘某福环境违法行政处罚决定的检察监督案件中,刘某红和刘某福均已六十多岁,事后停止违法行为,积极修复受损环境。 胡乔荣搭建行政争议解决平台,与司法局、执法单位、法院讨论执行方案,最终达成行政机关撤诉、法院解除相关执行措施、两人具备履行能力后恢复执行的意见。
负责任
做一个服务国家、为国家发展大局保驾护航的实干家
作为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负责人,胡乔荣始终牢记“国大人物”和“全市重要人物”,坚决落实最佳决策部署,以履行行政检察职责,做好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为确保国家人口和生育政策的贯彻落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胡乔荣办理了上海市检察院办理的首例社会抚养费征收领域历史问题监察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2024年度百件优秀行政检察案件”, 并被上海市检察院评选为第二批“把政治融入行政检察职责履行”典型案例。
她秉承“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理念,联合区市场监管密切关注不正当竞争、恶意取消、假货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推动12家假壳公司吊销营业执照针对在执行刑罚期间仍登记为某文化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案件中,制定检察建议,向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做好企业登记监管工作。 检察建议被评为最高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优秀行政检察法律文书她积极参与了《市场监督管理领域普惠审慎监管执法区域实施意见》实施、市场监督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违规行为普惠审慎监管执法指引等文件的制定。
勤奋学习
做一个刻苦钻研、教什么的“胡老师”
胡乔荣作为复旦大学法学博士,作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培训讲师团成员,赴西部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讲座她先后到**、河南、山西等地开展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业务培训,也成为同事和民警眼中亲切的“胡老师”。
参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安排的《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受理、审查与监督》课程研发,录制的《新时代行政检察院主要任务》入选“第十二批检察运动业务课程”,在中国人民检察院网络学院播出参与修订起草《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司法解释)》及20、行政检察子系统研发、土地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班等相关工作。 参与编纂《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理解与适用》一书,在《未成年人犯罪研究》《人民检察院》《检察院》《中国检察官》等各类报刊发表文章30余篇,主持和参与国家级、省部级项目10余项,其中《论行政检察制度建设》“穿透监督”(合作)获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七届检察院暨检察院**学会“新时代实用行政检察院”征文比赛一等奖,撰写多篇文章**获中国检察研究会民政检察专业委员会第四届、第六届、第七届年会二等奖及优秀奖“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院衔接机制研究”荣获2024年度上海市法治项目一等奖。
不辜负你的爱,带着你的梦想前进。 胡乔荣同志坚守初心,艰苦奋斗,争为先,勇争成为新时代行政检察工作的排头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