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发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围绕《条例》有关情况,12月2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政策例行说明会张庆松,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司法部第二立法局局长李明正中国人民银行文章法制司司长刘晓红、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司长王胜出席会议并回答记者提问。
支付行业在服务实体经济和民生需求方面始终发挥着基础性作用。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已建立起以一流银行支付清算系统为核心,商业银行、清算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参与的广泛覆盖、安全高效的支付清算体系。 张青松表示,随着非银行支付业务的快速发展,商业银行提供大额、企业支付服务的支付服务模式逐渐形成,支付机构以小额、便捷支付服务为主,两者既有竞争性,又有分工性。
据张青松介绍,《条例》适用于主要提供小额、便民服务的支付机构。 据统计,这些支付机构每年的交易额约为1万亿元,平均交易金额为330元。
它们与经营主体的经营活动和公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建立稳定、充分的监督管理框架对它们具有重要意义。 “张青松指出。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张庆松 资料来源:Guoxin.com.
为指导支付机构进一步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效率,《条例》从多方面进行了指导。 例如,明确支付机构应当以提供小额、便捷的支付服务为目的开展业务;适当提高支付机构注册资本要求,要求支付机构具备符合要求的业务制度、设施和技术,以及治理结构、内控和风险管理能力等;坚持“回归支付业务本源”的原则,引导支付机构着力提升服务水平,按照批准的业务类型和地域范围开展业务,未经批准不得从事其他依法需要批准的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王胜指出,《条例》对支付业务类型进行了调整。 此前,支付业务类型分为在线支付、银行卡收单和预付卡发行承兑三大类,在线支付细分为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固定支付等类型。 结合多年的监管实践,《条例》坚持职能监管的理念,从业务的本质出发,根据付款人能否收到预付资金,分为储值账户操作和支付交易处理两大类。
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部部长王胜 资料来源:Guoxin.com.
对此,王胜认为,新的分类方法具有良好的可扩展性,有利于防止监管缺口。 “无论支付业务的外在表现如何,都可以根据业务的本质进行分类管理,可以更好地适应行业的发展变化,能够快速将市场上新兴的支付业务分为两种基本业务类型进行监管。 他解释道。 此外,他提到,新分类有利于实现“同业同管”,促进公平竞争。 新的分类方法基于业务的本质和风险特征,渗透支付业务的表层形式,有利于统一业务监管要求,形成更加公平的制度环境。
据王胜介绍,中国人民银行正在加紧制定《条例》实施细则。后续工作将按照立法程序的有关规定,在充分征求和吸收各方意见后发布,确保《条例》的顺利实施。
在《条例》施行之前,中国人民银行于2024年6月制定的《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2号令”)对规范第三方支付行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时,支付机构处于发展初期,业务规模和市场份额相对较小。 近10年来,支付机构业务不断创新,业务量快速增长,交易数量和金额的年复合增长率超过40%。 据张青松介绍,目前全国有4000多家商业银行和180多家支付机构,有效满足了1000多家商业银行和支付机构的需求。6亿商业实体和数亿消费者的支付需求。 个人银行账户拥有率超过95%,高于中高收入经济体平均水平,移动支付渗透率达到86%,位居全球第一。
在支付机构快速发展的过程中,我们也注意到2号令逐渐滞后于市场发展和监管需求。 例如,2号令是部门监管,法律水平低,监管效能不足,对市场上新兴支付方式的适应性不足。 ”
王胜表示,最新《条例》注重监管的一致性和连续性,与2号令和监管实践保持良好衔接。 同时,与2号令相比,《条例》将部门规章提升为行政法规,并以国家立法的形式,明确了支付机构准入、变更、退出的条件和法律责任,严格控制支付机构准入,防范业务违规风险,严防利用支付平台从事非法集资活动。 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使监管规范更加权威透明。
此外,《条例》还加强了对用户权益的保护。 李明正提到,在《条例》起草过程中,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安排,引导支付机构服务实体经济,更好保护用户合法权益,进一步发挥繁荣市场经济、便利人民生活的积极作用。
司法部第二法制局局长李明正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网。
至于《条例》如何“更好地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刘晓红解释道:一是明确支付服务协议中的公平原则,保护用户的公平交易权利;第二个是加强储备金管理,保护用户资金财产安全;三是明确用户信息处理规则,保障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四个是推动建立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保障用户权益的救济渠道。
中国人民银行文章法制司司长刘晓红 资料来源:Guoxin.com.
如果按照支付数量计算,80%是支付机构,2%是银行;如果按支付金额计算,大部分是银行,一小部分在支付机构。 “张青松透露。 他强调,银行与非银行支付机构共同构成支付服务的主体,分工明确、相互配合,旨在为企业主体和公众提供安全、高效的支付服务。
他指出,扫码支付和移动支付是我们引以为傲的名片,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体现,是科技进步和行业发展给企业主体和公众带来的新解决方案,是一件好事。 但是,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和风险,正是基于此,《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出台了。 《条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一是确保支付机构依法经营;二是坚持用量小、方便民的宗旨;三是确保良性竞争和活力。 中国人民银行作为《条例》授权的行政机关,将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条例》规定,对各类支付机构,无论是头部机构还是中小机构,进行待遇和监督,确保其为经营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高质量的支付服务。 同时,我们将继续构建健康、动态的支付业态。
此外,为来华海外游客提供便利化付款也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对此,张青松回应称,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了专门的工作机制,发布了指导意见,正在组织各单位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信用卡金额大,扫码量小,现金口袋”。
具体说来“大卡刷卡”。是指改善境外银行卡受理环境,组织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查明所辖境内商户受理户外卡情况,会同商务、文化和旅游等部门划定重点商圈、机场、火车站等主要涉外场所, 引导商业银行和支付机构加快重点商户开放外卡受理“少量扫描”。为丰富移动支付产品供给,引导支付宝、财付通、中国银联等推出“外卡内绑定”、“外包内用”、银联旅游卡等产品,创新开发数字人民币解决方案,满足海外人士来华移动支付需求“现金返还”。为改善现金使用环境,组织银行开展ATM外卡受理改造,提高支持外卡取现的ATM覆盖率,持续开展拒收人民币现金专项整治工作。
此外,我们将继续改进我们的账户服务。 引导银行对账户实行分类分级管理,优化开户流程,提高境外人员在华银行开户便利化水平。 “张青松补充道。 “经过各方共同努力,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积极成效。 特别是在北京冬奥会、成都大运会、杭州亚运会、天津夏季达沃斯论坛等重大国际活动和会议期间,充分保障了海外赴华游客享受快捷、安全、便捷的支付服务,现代支付成为展示中国高质量发展的一张靓丽“名片”。 ”
作者:刘昌元,南渡湾金融学会见习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