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管网“一区一价”价格改革终于尘埃落定。
国家近日发布《关于批准跨省天然气管道运输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首次在某次区域批准了国家管网集团运营的省际天然气管道运输。
据悉,核电价格是天然气管网运行机制改革以来的首次定价,也是省际天然气管道运输首次按“一区一价”审批。 《通知》明确了西北、东北、中部、东部和西南四价区的省际天然气管道运价,并要求国家管网集团根据各价位区的运价和天然气进出口之间的运输距离,计算确定具体的管道运输。 并向公众披露。
定价可以说既有国家管网集团“标杆”的“标杆”,又有定价和地方定价的“边界”,有利于管网的互联互通,增加了市场的选择。 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邓玉松说。
运费更加“精简”。
为什么要实行“一区一价”?
天然气市场发展初期,大部分地区由单一气源或单一实体供应,天然气管道运输实行“一线一价”,每条天然气管道由主管部门审批。
2024年,实施的《天然气管道运输管理办法(试行)》将管道运输费的定价对象由单一管道向运营企业转变,将原有的“一线一价”改为“一企一费率”。 由于天然气管道具有天然垄断性,经营主体较少,网络化程度低,管道之间缺乏竞争。 事实上,“一企一费率”与“一线一价”并存,省际天然气管道运价多达20个。
随着国家管网公司的成立和油气体制改革的深入,目前的管道定价模式已不再适合发展需要。 “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研究员郭娇峰说。
通知指出,同一地区不同管道的运输方式不同,增加了管道运输管理的难度,不利于天然气市场的公平竞争,不仅导致管道运输计算不便,也增加了工厂用户核算的难度。
审批后,国家管网集团运营的省际天然气管道运价从20条大幅降低至4条,构建了相对统一的运费结构,打破了管网运营运价过高的划分,有利于管网设施的互联互通和公平开放, 打破以往定价模式,加快形成“一国网”,促进天然气资源自由流动和市场竞争,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
定价后,区域一致,这意味着新的省际管道无需重新审批初试运营,有利于建设公平、开放、竞争的天然气市场,兼顾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可负担能力的差异具有重要意义。 邓玉松说。
运费各不相同。
目前,目前不同地区主要管道水平差异较大。 例如,在同一主要消费区域,不同管道1000公里的运费差可以达到01—0.2元立方米,不利于理顺天然气的形成机理,也不利于促进管网互联互通。运价的计算涉及成本监督和审查,长输管道纳入国家管网集团集中管理和运营后,就有了统一定价的依据。
通知称,根据国家管网集团运营的省际天然气管道定价成本监督审查,西北价格区运价为01262元1000立方米每公里(含9%增值税,下同),东北价区运价为01828元1000立方米每公里,中东部价位区运价为02783元1000立方米/公里,西南价区运价为03411元,每公里1000立方米。
北京燃气研究院副院长白军指出,受管网折旧期延长、当期成本降低等因素影响,这些运价水平与以往分企、管线运价进行综合对比。
西南地区管道建设较晚,成本较高,管道运输量相对较小。 此次调整后,中缅管道国内段运价也较之前大幅下降。 白军说。
在管道运价核定方面,核定的成本、监管收入、允许收入、核定的管道运价,既能保证管道经营者有合理的收入,方便其他资金参与管道建设,又能保证终端管道运输费率公平合理。 郭教峰表示,“运价高低与管道天然气闸站有关。 西北地区大用户较多,西南地区小用户较多,这也意味着中间环节较多,因此较高。 ”
制度和规则仍有待完善。
整体来看,四价区的划分使货运结构更加简洁,简化了市场定价,有利于提升用户使用天然气管道的积极性。 邓玉松表示,“定价政策中跨区域类型的减少,使气源成本更加透明,有利于气源单位参与市场竞争,有利于企业高质量发展,同时促进气源单位多元化经营。 ”
对于用户来说,更多的选择意味着容量分配规则在未来将非常重要。 郭娇峰说,“比如,如果同一价位区域的两地之间有管道1和管道2,管道2之间的距离比管道1更远,如果用户选择使用管道2,则需要支付更高的管道运输费。 因此,在下一步中,容量分配的规则对于市场参与的各方都非常重要。 ”
受访者均表示,运价统一后,运输距离将直接影响天然气的输送**,因此也有必要公开和披露管道等输配设施信息,有利于托运人自主选择气源和管道运输路线。 同时,通过专业调控平台和管理产能交易平台的一体化运作,优化管道容量配置,实现管道容量最大化,降低管道成本,提高市场效率,形成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