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的《公司法》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修改后的《公司法》明确规定,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其中,股东出资责任强化,因此新《公司法》隐藏了一套允许公司新老股东偿还公司资金的制度,可以称为“”。"绝对之子"。
我们来梳理一下股东回馈公司的三种方式:
01 只要公司还不了钱,就让尚未出资的股东替公司还钱
02 只要有没有出资的股东,就能找到已经退出的老股东为公司还钱
03 只要有没有出资或出资有缺陷的股东,就让设立公司的股东一起为公司还钱
只要公司还不起钱,就让尚未出资的股东为公司还钱
根据新《公司法》第54条的规定,只要公司不能偿还款项,债权人可以偿还:"该公司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出于原因,要求"未达到出资期限的股东,应当提前缴纳出资"。
因此,在起诉时,无论出资期限是否届满,都可以起诉公司及尚未出资的公司股东。
第五十四条 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或者到期债权债权人有权要求已认缴出资但未达到出资期限的股东提前缴纳出资。
只要有没有出资的股东,就能找到退出的老股东来偿还公司的钱
根据新《公司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公司不能清偿的,即使出资期限未届满,公司的债权人也可以要求提前出资。
未出资的股东为新股东的,债权人可以依照新《公司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起诉已转让股权的老股东。
第八十八条 股东转让已认缴但尚未到期的出资股权的,受让方应当承担出资义务;受让方未按时足额缴纳出资的转让方对受让方未按时支付的出资承担责任。
股东在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日未缴纳出资,或者非货币性财产的实际价值显著低于股权转让认缴出资额的股东转让人和受让方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受让人不知道也不应知道存在上述情形的,转让人应当承担责任。
只要有没有出资或出资有缺陷的股东,就让成立公司的股东一起为公司还钱
根据新《公司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只要股东在设立时没有出资或者出资有缺陷,债权人可以在公司设立时起诉全体股东,主张这些股东连带出资偿还公司。
第五十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股东并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实际缴纳出资额或者实际出资的非货币性财产的实际价值明显低于认缴出资额设立时其他股东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应当与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结论
新《公司法》对企业主的影响是革命性的,所有商事律师都必须透彻理解新《公司法》的每一个字,并将其转化为受影响的企业、企业主、企业高管等人群可以实施和规避风险的计划和步骤。
本文从股东还公司资金的角度,解读新《公司法》对其的影响,并梳理出三大相关新规,期待能给大家带来启示。
在新《公司法》改革之际,LEGALMVP为股权领域的公司商事律师准备了三本一流的产品手册,让大家利用新《公司法》的势能,激发更多企业客户对股权法律服务的需求。
LegalMVP 产品手册模板库。
股权激励法律服务
LegalMVP 产品手册模板库。
股权治理与股权结构设计法律服务
LegalMVP 产品手册模板库。
股权争议解决法律服务
此外,律师还可以借此机会向企业普及新《公司法》相关法律知识,例如向企业发放《企业日常经营中合规法律知识100个问题》。
LegalMVP 模板库。
企业日常经营法律知识100问
这些展现专业价值的视觉素材,100道题法律知识手册、产品手册模板,我们帮你做好了,**文字、颜色可以编辑,拿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