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假期前一天,新《公司法》获得通过。 2024年初,许多“老板”将受到打击。
新《公司法》主要有三项变化:
1、“订阅系统”变成“实际支付系统”:对虚假繁荣的沉重打击
在以前的《公司法》中,为了鼓励创业,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度,股东经过较长时间的协商,补足注册资本。 这实际上是一个零支付系统。
新《公司法》要求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5年内到位支付工资,股份公司完全是“有偿制”。
大家对空壳公司和**公司都很反感,但是我们需要注意一点,**公司之所以变成**,与注册资本的认购和实际缴纳关系不大。
* 公司欺骗大家的时候,就是说它的股东是最好的上市公司,实力有多强,和采埃孚的关系有多硬,不相信你看合影等等;公司注册资本多少是难得一说的,毕竟大家都知道,这不需要交纳。
* 公司欺诈可能涉及融资、投资、业务支付等,因此要防止公司,就必须加强对单证欺诈、商业欺诈等欺诈行为的打击。
简单地将注册资本从认缴制改为实收制,对公司影响不大。 毕竟,“皮包公司”一词盛行于付费系统时代,而不是订阅系统时代。
此更改会产生什么影响?从2024年开始,小微企业将大规模注销。
经过多年的折腾,相当一部分小微企业其实已经“死”了,但去注销时会遇到很多困难。
现在注册资本马上就要缴纳了,可是一大笔钱,公司没有生意,就算麻烦,也会下定决心注销企业。
谁是被锤击的人?一个是一流的记账公司,一个是面子好的部门。
为了提升自身营商环境,很多地方都在吹嘘自己辖区的民营企业,甚至定下了目标,比如5年、10年,民营企业的比例要达到50%以上等等。
这个部门不能打自己的脸,万一达不到目标怎么办?停止更新民营企业增加值数据,再代之以民营企业数量,最后宣布目标已经实现。
过去注册企业的手续很简单,一趟就能全部办完,但注销企业却很难,结果小微企业数量逐年增加,似乎蒸蒸日上。
因此,很多人喜欢谈论小微企业的数量。
现在公司法变了,大家在注册公司的时候都非常谨慎,不会无意外地注册公司;在注销公司的时候,也会很坚决,再难,也会被注销。
毫无疑问,从2024年开始,将有一大批小微企业被注销,这将直接给好看的部门敲一锤子,粉碎虚假的繁荣。
2、股东预付款:重创僵尸企业
新《公司法》规定,公司欠债的,债权人有权要求股东补缴注册资本。
这隐含着什么意思?股东补足注册资本后,公司可以申请破产。
在以前的公司法中,破产是困难的,需要证明公司没有钱偿还债务,还需要证明公司资不抵债,这导致很多地方法院认定破产的标准不同。
这实际上导致了很多公司实际上已经破产了,但破产申请却不会被批准,所以僵尸企业就很多了。
很多股东也要承担连带责任,他们本来应该补足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破产与自己无关,这也是“公司制”最大的创新。
但现在,公司不能破产,在多个债权人的情况下,股东实际上承担无限责任。 从股东的角度来看,即使我补足了公司的注册资本,我仍然会承担其他公司的债务,所以我绝对不会出资补足注册资本。
这样就出现了一个bug,债权人拿不到钱,股东也就不能摆脱无限的连带责任。
新的公司法可以允许债权人获得一部分资金,同时使股东免于承担无限的连带责任。
3、股东和法人横向渗透:对老赖的沉重打击
看到股东们纷纷摆脱无限连带责任,你心里是不是有些小九十九,动了些歪心思?
是的,目前很多“专家”专门为一些企业主做歪门邪道,比如“家族企业”、“防火墙公司”等等。
这些公司的存在,就是利用公司法,专门伤害小商人、小客户、弱势群体。 即使是所谓的节税等也是如此。
现在提供了法律依据:
第二十三条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事实上,在以往的司法实践中,也曾作出过这样的判决,但这次是有明确规定的,性质不同。
将来,如果你是大股东,你控制了几家公司,你的人事、财务、业务都交织在一起,你决心把其中一家公司搞砸,欺骗和欺骗,然后把钱全部转移到你自己的其他企业,这是行不通的。
法院可以直接强制执行您的另一家公司,以补偿该公司的债权人。
对于那些利用规则漏洞,一心想当老傻瓜的人来说,这无疑是一记重锤。
总体来看,新公司法更加严格,客观上会抑制企业活力,但总体思路还是很明确的:防范风险。 特别是债务风险。
同时,锤子虚假繁荣,锤子僵尸企业,锤子老家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