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走在江湖上”。
有各种各样的人。
打一个。 没有人应该想知道我到底是谁。
但是,当通过端口进入或退出时。
这是不可行的!
下面演示了以下两个错误
让我们来看看
part/
“我是我的妹妹”。
9月29日。
旅行者陈和朋友。
来到罗湖口岸出发大厅。
准备去香港旅行。
但是在进入快车道之后。
她手里拿着身份证一遍又一遍地试着。
通道门打不开。
移民管制警察查看调查结果。
虽然陈与他持有的证书高度相似**。
但也有细微差别。
面对出入境管制警察的疑惑。
陈的脸不变色,心脏不跳动。
这就是我!”
同盟的朋友也同意了。
是的,这就是她的资历!”
但是陈和他的朋友的小把戏。
它没有逃脱。
移民管制警察的眼睛。
经过仔细审讯和严格核实。
在堆积如山的铁证面前。
陈某和朋友终于如实交代。
原来,陈和他的朋友们同意在国庆节去香港旅行。
而她自己的文件在她的家乡。
我想用我双胞胎妹妹的文件来度过难关。
竟然。 他被出入境管制警察当场“打”下
最终。 陈冒用他人证件出境
由边境管制当局提供。
依法处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
涉案文件被没收。
两名同伴被发现非法离开该国协助他人。
由边境管制当局提供。
依法处二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part/
“我是我的妹妹。”
巧合。 同样在国庆节期间。
韩先生随家人来到深圳。
去看望我的妹妹。 以“来来去”为理念。
我想和家人一起去香港。
但韩氏的港澳通行证。
它尚未处理。
怎么了?
然后。 韩让妹妹一探究竟。
她持有往来港澳的通行证。
于是。 一个大胆的想法诞生了!
我们是姐妹,如果我用她的证件去香港,没有人会认出她们。
10月3日。
韩拿走了他妹妹的身份证。
来到深圳湾口岸。
准备假装是你的妹妹来鬼混。
这是你的身份证吗”。
是的!“面对移民管制警察的询问。
韩一点也不慌张。
为了证明“我是我的妹妹”。
韩甚至指了指他的姐夫。
这是我的丈夫”。
但在移民管制警察的讯问下。
她的回答千疮百孔。
最终。 韩的谎言被揭穿了。
承认自己。 试图使用文件欺诈性地离开该国的事实。
并因此受到惩罚。
处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涉案文件被没收。
普法时刻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七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持伪造、变造、伪造的出入境证件出入境的;
(二)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
(三)逃避出入境边防检查的;
4)以其他方式非法出境或入境的。
第七十二条协助他人非法出境入境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没收。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没收违法所得,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后。 提醒。
您必须持真实有效的证件出入境
不要藐视法律!
供稿人:深圳罗湖边防检查站、深圳湾边防检查站。
作者:陈琦 吴素迁.
编辑:祁秀文 顾玉曼.
审稿人:张佳.
*请注明**:国家移民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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