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集石山县 62.级**灾后恢复重建协调指导小组于12月25日正式成立,下设6个工作组,分别是灾害损失评估组、**和地质灾害评估组、住房和乡村建设组、规划组、政策基金组和监督检查组。
其中,灾害损失评估小组的主要职责是会同国家和县组织开展灾害调查、灾害核查和综合评估,确定灾害范围和灾害损失。 2023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将形成一份全面的灾害评估报告。
地质灾害评估小组的主要职责是会同地县组织开展地质等次生灾害调查,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评估、重建选址和土地安全评估,提出重大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对村镇建设的土地规划提出意见。 将于2024年1月15日前完成。
住宅和村镇建设小组的主要职责是:一是指导地、县对居民房屋等建筑物的损坏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提出修复、加固、重建的具体意见。 二是指导地、县制定灾后重建各类住房建设、配套设施和市政工程的设防标准,并督促实施。 三是指导地县开展灾后重建房屋和市政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质量监督工作。 四是指导地县开展住宅选址、修复、改建和村镇建设。 其中,2024年1月15日前完成住宅和村镇建设选址,确保2024年10月底前建成并入住。
规划组负责与国家发改委对接,共同编制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协调指导省级部门编制州、县两级行业专项规划和灾后重建实施方案。 其中,总体规划大纲将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规划初稿将于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
政策基金组的主要职责是向各方募集资金,研究提出灾后重建资金总额和募集方案。 会同地县研究制定支持灾后重建的配套政策。
监督检查组的主要职责是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改造资金拨用、改造项目实施的全过程监督检查。
在协调指导小组的统筹领导下,各工作队应协同联动开展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各自的成员单位。
*:中央电视台新闻。
发布:甘肃省公安厅政治部宣传部。
编辑:小福。